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和工作規范PPT課件這個PPT共80頁,該文件包含了PPT課件。主要包含提高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水平,預防和減少疾病發生,保障兒童身心健康等,歡迎點擊下載。 《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和《工作規范》介紹
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 (衛生部 教育部令第76號)
二○一○年九月六日
目 的
適用范圍
招收0~6歲兒童的各級各類托兒所、幼兒園 (簡稱托幼機構)。
基本方針
保教結合
預防為主
不同部門職責
餐飲方面
衛生要求
考 核
第一責任人
托幼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本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保健室或衛生室要求
衛生保健人員
衛生保健人員
醫師
護士
保健員
人員配備比例
按照收托150名兒童至少設一名專職衛生保健人員的比例配備
收托150名以下兒童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保健人員
人員培訓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應當定期接受當地婦幼保健機構組織的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應當對機構內的工作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疾病預防、衛生消毒、膳食營養、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等方面的具體指導。
工作人員健康檢查
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
衛生保健工作規范
托幼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開展衛生保健工作。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內容
根據兒童不同年齡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
為兒童提供合理的營養膳食,科學制定食譜,保證膳食平衡;
制定與兒童生理特點相適應的體格鍛煉計劃,根據兒童年齡特點開展游戲及體育活動,并保證兒童戶外活動時間,增進兒童身心健康;
建立健康檢查制度,開展兒童定期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健康檔案。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做好常見病的預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內外環境及個人衛生。加強飲食衛生管理,保證食品安全;
協助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在兒童入托時應當查驗其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告知其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加強日常保育護理工作,對體弱兒進行專案管理。配合婦幼保健機構定期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開展兒童心理衛生保健;
建立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衛生安全防護工作,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制定健康教育計劃,對兒童及其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
做好各項衛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工作。
傳染病管理
傳染病報告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收集、分析、調查、核實托幼機構的傳染病疫情,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托幼機構,并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兒童健康體檢
兒童入托幼機構前應當經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托幼機構。
兒童離開托幼機構3個月以上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機構。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開展健康檢查,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改變。
兒童入園(所)健康檢查表
兒童健康體檢
托幼機構發現在園(所)的兒童患疑似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通知其監護人離園(所)診治。
患傳染病的患兒治愈后,憑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方可入園(所)。
罰 則
違規情形
未按要求設立保健室、衛生室或配備衛生保健人員的;
聘用未進行健康檢查或者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的;
未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健康檢查的;
招收未經健康檢查或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兒童入托幼機構的;
未嚴格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開展衛生保健工作的。
無證處罰
托幼機構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設立衛生室,進行診療活動的,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失職處罰
托幼機構未按照規定履行衛生保健工作職責,造成傳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導致托幼機構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參照執行機構
小學附設學前班
單獨設立的學前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結合當地實際,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表 彰
對認真執行本辦法,在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由衛生部負責制定。
開始施行時間
本辦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2月1日由衛生部、原國家教委聯合發布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 工作規范》 衛婦社發(2012)35號
2012年5月11日衛生部頒布
《工作規范》適用范圍
招收0~6歲兒童的各級各類托兒所、幼兒園
制定目的
加強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
落實《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
提高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質量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的任務
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為集體兒童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預防控制傳染病,降低常見病的發病率,保障兒童的身心健康。
《工作規范》內容
衛生保健工作職責
衛生保健工作內容與要求
新設立托幼機構招生前衛生評價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職責
婦幼保健機構職責
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制訂轄區內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評估實施細則,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和評估制度。
對新設立的托幼機構進行招生前的衛生評價工作,并出具衛生評價報告。
對取得辦園(所)資格的托幼機構每3年進行1次衛生保健工作綜合評估,并將結果上報衛生行政部門。
地市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負責崗前培訓及考核,合格者頒發培訓合格證。縣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1次相關知識的業務培訓或現場觀摩活動。
婦幼保健機構定期對轄區內的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內容包括膳食營養、體格鍛煉、健康檢查、衛生消毒、疾病預防、傷害預防、心理行為保健、健康教育、衛生保健資料管理等工作。
協助轄區內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監督和疾病預防控制等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宣傳教育等工作。
對轄區內承擔托幼機構兒童和工作人員健康檢查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相關專業技術的指導和培訓。
負責定期組織召開轄區內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例會。收集信息,掌握轄區內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情況,為衛生行政部門決策提供相關依據。
相關職能部門職責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宣傳、咨詢服務和指導。
衛生監督執法機構——監督檢查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預防和控制。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的部門)——食品安全的指導與監督檢查。
相關職能部門職責
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應通過婦幼衛生網絡、預防接種系統以及日常醫療衛生服務等多種途徑掌握轄區中的適齡兒童數,并加強與托幼機構的聯系,取得配合,做好兒童的健康管理。
衛生保健工作內容與要求
一日生活安排
兒童膳食
體格鍛煉
健康檢查
衛生與消毒
傳染病預防與控制
常見病預防與管理
傷害預防
健康教育
信息收集
一日生活安排
制訂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時間
保證戶外活動時間(每日不少于2小時)
正餐間隔3.5~4小時
進餐時間20~30分鐘/餐,餐后安靜活動或散步時間10~15分鐘
午睡時間以2~2.5小時/日為宜
兒童膳食——膳食管理
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證兒童按需飲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飲水。
1~3歲兒童飲水量50~100毫升/次
3~6歲兒童飲水量100~150毫升/次
兒童膳食應當專人負責,膳食委員會并定期召開會議。工作人員與兒童膳食要嚴格分開,每學期膳食收支盈虧不超過2%。
兒童食品應當在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單位采購。食品進貨前必須采購查驗及索票索證。
兒童食堂應當每日清掃、消毒,保持內外環境整潔。
食品加工用具必須生熟標識明確、分開使用、定位存放。
餐飲具、熟食盛器應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間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潔存放。
庫存食品應當分類、注有標識、注明保質日期、定位儲藏。
禁止加工變質、有毒、不潔、超過保質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葷涼菜。
留樣食品按品種分別盛放于密閉專用容器內,冷藏存放48小時;每樣不少于100克。
餐前做好充分準備,按時進餐,保證兒童情緒愉快,培養兒童良好的飲食行為和衛生習慣。
兒童膳食——膳食營養
制訂兒童膳食計劃。
制訂帶量食譜,1~2周更換1次。
主副食選料、洗滌、切配、烹調過程中,方法科學合理,減少營養素的損失。
烹調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兒童的進食興趣。
兒童膳食——膳食營養
每季度進行一次膳食調查和營養評估。
兒童膳食——膳食營養
兒童熱量和蛋白質平均攝入量全日制應達“DRIs”的80%以上。
營養素熱量占總熱量的百分比蛋白質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
每日早、午、晚餐熱量分配為30%、40%、30%。
體格鍛煉
每日有組織地開展各種形式的體格鍛煉
保證兒童室內外運動場地和運動器械的衛生安全
做好運動前、中、后的保健
體弱兒童的體格鍛煉
健康檢查——兒童
入園(所)健康檢查
晨午檢及全日健康觀察
定期健康檢查
兒童離開園3個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園檢查項目進行健康檢查。
轉園兒童持原托幼機構提供的“兒童轉園健康證明”、“0~6歲兒童保健手冊”可直接轉園。
“兒童轉園健康證明”有效期3個月。
兒童入園(所)健康檢查表
健康檢查——工作人員
上崗前健康檢查
定期健康檢查:每年1次
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
凡患有下列癥狀或疾病者須離崗:
發熱、腹瀉等癥狀;
流感、活動性肺結核等呼吸道傳染性疾病;
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性疾病;
淋病、梅毒、滴蟲性陰道炎、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
衛生與消毒
環境衛生
空氣——清新,濕式清掃
潔具——專用專放
被褥——每月曝曬 、清洗
玩具——每周清洗
個人衛生
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每人每日1巾1杯、1床位1被
培養兒童良好衛生習慣——流動水洗手
工作人員注意個人衛生
預防性消毒
保持室內空氣清新。每日至少開窗通風2次,每次至少10~15分鐘
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
反復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門把手、水龍頭、床圍欄等物體表面每日消毒1次。
傳染病預防與控制
督促家長按免疫程序完成預防接種
建立傳染病管理制度
對因病缺勤的兒童,了解可能的原因
發現疑似傳染病例采取有效隔離措施
傳染病期間加強晨午檢和全日健康觀察
常見病預防與管理
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
對貧血、營養不良、肥胖等營養性疾病兒童進行管理
對先心病、哮喘、癲癇、藥物或食物過敏兒童,加強日常健康觀察和保育護理
重視兒童心理行為保健
傷害預防
房屋、場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標準和規定
建立定期全園安全排查制度
建立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安全教育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培訓
健康教育
制訂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計劃
內容包括膳食營養、心理衛生、疾病預防、兒童安全以及良好行為習慣的培養等
形式包括舉辦健康教育課堂、發放健康教育資料、宣傳專欄、咨詢指導、家長開放日等
每季度對保教人員開展1次健康講座,每學期至少舉辦1次家長講座,并做好記錄
信息收集
工作記錄應當及時歸檔,至少保存3年。
定期對兒童出勤、健康檢查、膳食營養、常見病和傳染病等進行統計分析,掌握兒童健康及營養狀況。
有條件的托幼機構可應用計算機軟件對兒童體格發育評價、膳食營養評估等衛生保健工作進行管理。
健康檔案:
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
兒童入園(所)健康檢查表
兒童健康檢查表或手冊
兒童轉園(所)健康證明
衛生保健記錄:
出勤
晨午檢、全日健康觀察
膳食管理
衛生消毒
營養性疾病、常見病
傳染病、傷害
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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