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25來源:幼兒園學習網
這是幼兒園案例管理分析3篇,是優秀的幼兒園案例分析文章,供老師家長們參考學習。
案例一園的利益。當事故發生后,幼兒園的每一個處理過程都符合法律程序,同時也合乎人情。園長及當事教師態度積極,對受傷兒童的治療及時,又多次看望,并主動向家長道歉等。
2、在家長突然提出所要賠償時,園長能做到不急不慌,而是耐心細致給家長講解有關法律方面的知識。這就說明該園長平時注重法律學習,這對一個園長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幼兒園知法懂法,才能依法辦園,依法保護自己的權益。
3、如果在事故發生之后,園長能及時與家長進行這方面的解釋與溝通,情況可能會更好些。通過這個案例分析,使幼兒園認識到,幼兒園的家長工作也應該包括普法宣傳,使家長認識到自己及其子女與幼兒園的法律關系。
案例2
幼兒被殺引發的賠償案
這是一個令人深省的案例。老師讓心懷不軌的后母接走孩子,結果孩子命喪于后母之手……
大偉是一個活潑可愛的孩子,在他的父母離婚后,一直跟隨父親薛成生活。薛成以做化妝品生意為生,在離婚兩年后 (1998年),認識了也剛剛離婚的張玉,不久即同居。1999年,薛成攜張玉和大偉來到徐州居住,并與張玉一起將大偉送進了附近的某幼兒園,此后兩人輪流接送孩子。
薛成與張玉原無多少感情基礎,認識之初因薛成生意尚算順利,二人關系還較融洽, 后來,薛成的生意不太景氣,張玉又嫉妒其對大偉太疼愛,二人時常吵打。1999年4月5日,二人因接送孩子的事情發生爭吵,又打了一夜。第二天,薛成獨自送大偉去幼兒園,并告訴老師:“我和我對象(張玉)吵架了,張玉是大偉的后媽,不要讓她來接孩子,以免打孩子。”
當天晚上是薛成來接的孩子。4月7日早,仍是薛成送的孩子,中午11時許, 張玉突然來幼兒園接孩子,說要帶孩子出去玩,老師也沒有阻攔,就讓她接走了孩子。后來想到薛成前一天的囑咐,老師不放心就跟了出去。但薛家關著門,敲門無人應,老師就走了。而此時,張玉正在房內緊張地用一條絲巾系個活扣套在大偉的脖子上……
不久,當老師再次到薛家時,只見房門大開,空無一人。她立時感到不祥、闖進去尋找大偉,終于在一堆衣服下找到了已癱軟的大偉,馬上抱起他去醫院,然而回天乏力,一個天真爛漫的幼兒死于非命。
1999年徐州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力5年。2000年薛成與前妻向法院提出訴訟,認為幼兒園對大偉的死有過錯責任,要求被告賠償搶救費、喪葬費、精神損失費81368無。原告認為:在大偉入園后,幼兒園應切實履行“職務監護”義務,保護好其人身安全。4月6日早薛成已告訴幼兒園張玉的身份及雙方打架的情況,并囑咐幼兒園不要讓張玉接走孩子,但在張玉來接孩子時幼兒園不但沒有阻攔,且也未采取其他防范措施,導致張玉順利接走孩子并將其殺害,所以對此后果是有過錯的,被告應承擔責任。而被告則稱:“當初是薛成與張玉一起為孩子辦的入園手續,平時張玉也常接孩子,張玉和大偉是以母子相稱的。因此我們無法限制她接走孩。況且她來接孩子時采取了欺騙手段,我們絲亳看不出她有加害孩子的跡象。造成孩子被被害是張玉的加害行為,因此本案的真正被告是張玉而不是我們。”
法院合議廳評議后認為:張玉作為直接加害人,對原告的損失負有主要的賠償責任。孩子在園期間,幼兒園應承擔切實維護其人身合法權益的責任。薛成已明確告知幼兒園情況,并囑咐不要讓張玉接走孩子,幼兒園老師當時并未提出異議,應視做接受了薛成的要求。因此被告就負有一項特殊的義務--不許張玉接走孩子。但由于幼兒園疏忽,讓張玉接走了孩子,幼兒園是有過失的,應承擔適當的賠償責任。最后判決幼兒園一次性賠償薛成人民幣4500元。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1.如果你是大偉的老師,在張玉來接孩子時,您會如何處理?案例中的老師犯了什么失誤?
2.幼兒在園期間,幼兒園具有哪些責任和義務?
3.本案例帶給你哪些啟示?
三月的一天,大一班的老師帶幼兒正在游戲,突然一個女孩摔倒了,老師立即把她送到了醫務室,經醫生診斷,認為可能會骨頭損傷。于是老師將孩子送到了醫院,并立即與她的家長取得聯系,經醫生診斷后確診為輕微骨折。老師見到家長時,及時向家長道歉。
第二天,老師買了些營養品到家中探望孩子,家長對老師也沒有埋怨,反而表示對老師工作的理解。在孩子養病期間,老師經常去看望,保健醫按時帶孩子到醫院換藥、檢查。
然而事隔一個月后,這個家長一反常態,找到幼兒園索要誤工費、陪護費、營養費等。當時園領導明確解釋:此次幼兒受傷是教師履行職責中的意外事故,不是老師玩忽職守造成的。依據醫院證明,醫藥費由幼兒園承擔,其他費用不能給予賠償。我們從職業道德出發,幼兒園及當事教師都是盡心盡力了。在幼兒園發生幼兒傷害事故,法律上是按“過錯原則”賠償,即有過錯才給予賠償。家長現在提出索賠是不合理的。最終,家長也接受了幼兒園的建議。
1、在本案例中,該園長高明之處在于懂得用法律保護幼兒
[案例評析]
本案例的焦點是薛成囑托幼兒園的那句話。薛成的話中承認張玉是大偉的的后媽,那么不管他們是否具有事實的婚姻關系,張玉以大偉后媽的身份出現就具有法定監護人的權利和責任,因此幼兒園允許她帶走孩子是可以的。但是由于有薛成囑咐幼兒園的話在先, 而且幼兒園也接受了薛成的要求,因此幼兒園就有責任不讓張玉接走孩子。幼兒在這方面工作的疏忽讓我閃感覺幼兒園制度建設還很不完善,如果幼兒園有一個健全的接送制度,或許會制止慘劇的發性。同時這一案例也告訴我們,幼兒園一定要具備法律意識。偶然的事情雖然難以預料,但如果幼兒園平時能加強法律學習,將法律意識滲透到制度建設中,建立起一大套完善的制度,或許能防患難于未然,從制度上杜絕事故的發生。但是世界上沒有這么多的“如果”、“或許”,慘劇發生了,留給后人的只是警惕和教訓,特別是對幼兒園依法辦園的啟示是極為深刻的。
老師,我不睡覺
案例背景:
子涯是幼兒園小班的新生。由于媽媽工作繁忙無法照顧的原因,子涯基本上白天都跟著外婆,過分的溺愛、依戀,造成子涯獨特的性格。
案例描述:
哎,周子涯小朋友又沒有睡著,怎么辦呢”?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每天來到幼兒園,子涯表現的中規中矩沒哭也沒鬧,但一到午睡時,他就緊皺眉頭,老師問他原因,他就嚎啕大哭,哭聲如雷聲,驚天動地,又手舞足蹈、拳打腳踢。搞得老師手足無措,只能帶他到教室外散步,他總是馬上安然無恙微笑了。我總會提醒他好多次,試圖讓他能夠睡著,避免午后疲勞,可是沒有一次是成功的,真是讓我傷透了腦筋。和家長也反映過,可是家長的態度是(可能就是孩子的想法):他不想睡就不要勉強他睡,只要不影響其他的幼兒。第二天,我想也許可以照著家長的意思試試,于是,今天我走到子涯小朋友的身邊,對她說:“寶貝,今天你可以不睡,但是有個條件就是你不能影響別人,可以嗎?”他興奮的告訴我:“可以,老師你真好。”他送給了我燦爛的微笑,我同樣也回應了他微笑。
以后的幾天,周子涯小朋友都會主動的告訴我:“老師,我不會影響其他小朋友的。”
案例分析:
俗話說,“春困秋乏夏打盹兒”,所謂“打盹兒”,就是短時間的睡眠,多指午睡。無疑,午睡有利于孩子的健康,然而,很顯然,午睡對于我們班上的這位寶寶來說是“不來電”的,我也曾想不顧孩子的想法,逼迫他入睡,但這樣的念頭很快被打消了,因為我不想因為我的疏忽,造成一個不健康的幼兒。經過觀察分析,我發現子涯存在午睡障礙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生理原因。二是心理原因。幼兒從家庭走進幼兒園,他們依戀的父母及親人、熟悉的家庭環境和以自我以中心的生活習慣一下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陌生的老師、陌生的小朋友、陌生的幼兒園和陌生的集體生活。這種巨大的變化使他們有一種被拋棄的恐懼感,心理失去平衡,從而感到焦急、不安、不愉快,產生分離焦慮。
案例措施:
為使幼兒克服午睡障礙,除了家園結合,消除幼兒生理疾病外,針對兒童的心理,我主要采取了以下幾種辦法。
一、開展快樂的游戲教育活動,幫助幼兒熟悉老師、小朋友、班集體和幼兒園
(一)"我坐上了小火車"活動?;顒幽繕耸羌ぐl幼兒喜愛幼兒園的情感,減輕其對新環境的陌生感。具體做法是:教師親切接待幼兒的家長,歡迎小朋友來乘坐班里的一列小火車。當幼兒選擇一節喜歡的空車廂并插上車票后(車票是幼兒自選的,貼有小動物的卡片),表示幼兒已經上車了。司機(老師扮演)可以帶他去玩,發給他一個有趣的玩具,送他到喜歡的活動區玩。離園時教師告訴幼兒,歡迎他明天再來乘坐小火車。
(二)"我的一塊小天地"活動?;顒幽繕耸鞘褂變焊械剿怯變簣@的小主人,減輕不安感。具體做法是:教師親切地告訴幼兒,幼兒園和家里一樣,每個小朋友都有自己的水杯,毛巾和座位。然后,教師發給幼兒一套和車票上圖案一樣的卡片,貼在幼兒選中的水杯格、毛巾架和桌子旁,貼好后把幼兒的日常用品放在那里。最后,教師和幼兒一起欣賞他的小天地,提醒幼兒記住自己的標記,不要拿錯東西或放錯地方。
(三)"認識老師"活動?;顒幽繕耸窍變簩蠋煹哪吧泻徒鋫湫?,使幼兒喜歡、親近教師。具體做法是:請幼兒看三位老師表演的木偶戲,然后,玩游戲"猜猜我是誰",猜戴××面具和是×老師。猜對后,老師和小朋友握握手,摸摸頭或拍拍肩。
(四)"生日快樂"活動。活動目標是促使幼兒相互認識,培養幼兒共同游戲、友好相處的情感。具體做法是:請幼兒欣賞布置好的生日快樂的墻面,介紹代表×月份的花和圖片,然后做"過生日"游戲。老師出示代表某月份的花,那個月出生的小朋友便扮演壽星吹蠟燭,其他小朋友為他唱《祝你生日快樂》歌。最后,壽星向每個小朋友道謝,小朋友們依次說:"祝××生日快樂。
二、為幼兒創設和諧、愉快的午睡環境,克服幼兒睡前的焦慮心理
(一)為幼兒解決睡前準備工作的困難。兩歲半左右的幼兒,自我服務能力有限,我便及時地給予幫助,提醒或幫助幼兒睡前小便,解決脫衣、鋪被等困難。
(二)用愉快的情感來感染幼兒。放優美、平和的音樂,用音樂舒緩和旋律來感染幼兒,潛移默化地穩定幼兒的情緒。
(三)滿足幼兒有的需要。幼兒渴望大人摟抱,即使長大了,也喜歡靠著成人。幼兒午睡時我常常扮演幼兒家長的角色,輕輕拍著愛哭的幼兒入睡,使他們深深地感到,老師喜歡我,老師和媽媽一樣好,從而信任、喜歡和親近老師,產生愉快和情感,哭鬧也就隨即停止。
(四)用移情的方法來消除幼兒午睡的焦慮。幼兒的情感純潔而真摯,對可愛的小狗、小貓和小兔等動物很喜愛而且樂于模仿。根據幼兒這一特點,我在幼兒的床上貼上他們喜愛的小動物圖片,告訴他們這是××小動物的家,請他們扮演小動物在家中睡覺。孩子們覺得有趣、好玩,便學著乖巧的小動物睡著了。
案例反思:
通過近一個多星期努力,我終于使幼兒克服了午睡障礙,哭鬧現象沒有了,午睡室成了幼兒健康成長的溫馨搖籃。不同的幼兒有不同的生活習慣,我想我應該努力傾聽孩子的心聲,于是我得到了孩子燦爛的微笑與信任。雖然幼兒每天生理睡眠的時間較長,我們也提倡午睡,這樣對幼兒的發育成長是很有益的。但是幼兒的健康狀態應該從個體的生理角度來評判,不能一概而論。只要孩子身體健康,睡不睡午覺沒有什么利益關系,應該順其自然。強迫午睡反而會造成幼兒的心理問題,對其成長不利。
個案分析:他不哭了
觀察對象:小班 潘郅陽
觀察記錄:4月2日
早晨,我正忙著接待來園的孩子,潘郅陽來了。他哭著 對爺爺說:“爺爺,吃中飯來啊!”爺爺說:“好的,爺爺來。”我拉著他的手,摸摸他的頭,對他說:“潘郅陽,你這幾天沒來幼兒園,老師可想你了。你看,小朋友都在叫你呢!”他看了看,情緒慢慢穩定了,在我的引導下參加到活動區了。
分析情況:
潘郅陽從小由爺爺奶奶帶大,爺爺奶奶非常他,孩子有什么要求都會滿足他,而在幼兒園里,他在與同伴、老師的共同生活中,有時會與同伴發生矛盾,有時午睡睡不著被老師提醒不要動來動去······幼兒園的生活讓他不能象在家里那樣呼風喚雨,情感和需要得不到充分地滿足。因此,他來園的情緒就比較不穩定。
采取措施:
1、 得家長配合,不能一味地滿足孩子的無理要求,做到嚴愛結合。
2、 堅持每天讓孩子來園,把孩子送到老師手里后,馬上離開。
3、 創設安全、愉快的氛圍,引導同伴們和他做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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