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兒童的言語和思維PPT課件這個PPT共27頁,該文件包含了PPT課件。主要包含言語概述,學前兒童的言語,思維概述等,歡迎點擊下載。(一)什么是言語
言語是個體借助語言傳遞信息、進行交際的過程。
★言語和語言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語言是以詞為基本單位,以語法為構造規則而組成的符號系統。
言語是個體在不斷掌握、運用和理解語言過程中發生的心理現象。
兒童在一定的語言環境中才能學會并進行言語;另一方面,語言在人們的言語交流活動中才能發揮它的作用。
(二)言語的作用
1.言語的符號固著功能。
2.言語的概括功能。
3.言語的交流功能。
(一)外部言語
1.口頭言語:指以聽、說為主的言語。
以對話和獨白的形式來進行→
①對話言語:具有“情境性”
②獨白言語:沒有交談者的言語支持,需要作準備,表達完整、連貫(比對話更為復雜)。
2.書面言語:人們用文字來表達思想和情感的言語。
以獨白的形式進行。
(二)內部言語
只為語言使用者所意識到的內隱的言語,也叫做不出聲的言語。(以簡縮的形式進行,“隱之于內”)
(一)語音的發生與發展
1.發音準備期,大致經歷三個階段:
2.聽詞階段
3.理解詞階段
只有出現主動語言,即既能理解又能說出的語言時,才標志著符號交際的開始。
嬰兒言語準備的情況和語言環境有直接的關系。
4.逐漸掌握本族語言的全部語音
一般三歲兒童的語音辨別能力已經發展起來,但對個別相似音(如b和p、d和t )有時還可能混淆。
5.對語音的意識開始形成
必須建立起語音的自我調節機能。一方面要有精確的語音辨別能力,一方面要能控制和調節自身發音器官的活動。
★幼兒語音意識的形成主要表現為:
(二)學前兒童詞匯的發展
學前兒童詞匯的發展主要表現在詞匯數量的增加、詞類的擴大以及對詞義理解的加深三個方面。
1.不完整句階段
2.完整句階段(兩到三歲):學說話的關鍵時期
(1)學習運用合乎語法規則的完整句更為準確地表達思想。
(2)能用簡單句表達意思,并開始會說一些復合句。(終止嬰兒語時期,質的變化)
(3)他們能把過去的經驗表達出來。
(4)詞匯增長非常迅速。
3.詞匯數量迅速增加(三到七歲)
(1)詞匯數量增長很快。
(2)對詞本身的內容、意義理解也加深、更概括。
(3)一般先掌握實詞,然后掌握虛詞。
(4)詞匯內容的變化:日常生活→社會現象。
(5)詞匯的性質也有所變化:具體→抽象、概括。
(6)每一個詞本身的含義也逐漸確切和加深了。
消極詞匯:能說出一些詞,但并不理解,或雖理解卻不能正確使用。
↓
積極詞匯:學前兒童能夠正確理解又能正確使用的詞。
(三)基本語法結構的掌握
1.語句的發展
兒童掌握句型的順序:
2.句子的理解
★學前兒童在理解新句型時,根據自己從經驗中總結出來的一些“規則”去解釋它們。
★根據句中詞出現的順序來理解它們之間的關系,理解句義。
理解模式為: 名詞—動詞—名詞,動作者—動作—承受者。
★在理解句義,包括句中某些詞義時,常使用一些非語言(與語言本身無關的)策略。
(四)學前兒童口語表達能力
的發展
學前期內部言語;只有到了幼兒期,在外部言語發展比較充分的基礎上,內部言語才有可能產生。
★過渡形式——出聲的自言自語:
1.“游戲言語”。
2.“問題言語”。
→自言自語伴隨活動而進行;不但具有對自己說話的特點,而且也包含對別人說話的性質;在形式和內容上具有過渡性。
在學前期有必要幫助幼兒初步感知認識書面語言,理解書面語言和口頭語言的對應關系,感知這兩種系統的差異,從而知道書面語言與口頭語言具有同樣的重要性。
★早期閱讀活動,是學前兒童開始接觸書面語言的途徑。
★識字是學習書面語言的一種內容和方式,但不是唯一的內容和方式。
★“完整語言”的教育。
(一)思維的概念
思維是人腦對客觀事物進行的間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借助語言、表象或動作實現,是認知活動的高級形式。
(二)思維的特性
1.思維的間接性:借助于已有知識經驗,理解和認識另沒有被感知或不可能被感知的事物、事物間的關系及發展進程。
2.思維的概括性:思維反映的是一類事物所具有的共性,反映的是事物之間普遍的、必然的聯系。
3.思維的社會性:表現為思維,尤其是抽象思維與語言、知識密不可分。
根據思維探索答案的方向分類→
思維的基本形式有概念、判斷和推理。
(一)概念:是人腦反映事物本質屬性的思維方式。
★每個概念都有它的內涵和外延。概念不是一成不變的。
兒童獲得概念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兩種類型:
通過實例獲得概念。
通過語言理解獲得概念。
(二)判斷與推理
1.判斷:肯定或否定某種東西的存在或指明某種事物是否具有性質的思維形式。
2.推理:從已知的判斷(前提)推測判斷(結論)的思維形式。
兩種形式: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
創造性思維是重新組織已有的知識經驗,提出新的方案或程序,并創造出新的思維成果的思維活動。
把概括性、間接性和解決問題作為判斷思維發生的指標。
★思維的產生使兒童的心理發生重要質變,意味著兒童的認識過程完全形成了。
★思維的產生和發展使兒童的個性開始萌芽。
從思維萌芽到成熟的演變歷程:
★思維工具的變化:
★思維方式的變化:
★思維工具的變化:
兒童最早的思維:依靠動作進行。
學前中期:逐漸可以擺脫對動作的依賴而在頭腦中思考。
總趨勢:直覺行動思維→具體形象思維隨后→抽象邏輯思維最后
(一)學前早期兒童以直覺行動思維為主
★實際是手和眼的思維。
★表現在動作中。
★表現為感知的概括性。
(二)學前中期兒童以具體形象思維為主
★通過外部展開的智慧動作進行的,是“嘗試錯誤”式的。
(三)學前晚期兒童開始出現抽象邏輯思維的萌芽
→自我中心的特點剛開始消除,開始學會從他人以及不同的角度考慮問題,開始獲得守恒觀念,開始理解事物的相對性。
(四)學前兒童對概念的掌握受其概括能力發展水平的制約
學前兒童概括能力的發展可分為三種水平: 動作水平的概括、形象水平的概括和抽象水平的概括,分別與三種思維方式相對應。
★從實例(概念的外延)入手獲得的概念基本上是日常概念,即前科學概念,其內涵與外延難免不準確。只有在真正理解其含義的基礎上掌握的概念,才可能內涵精確,外延適當。而這是幼兒的水平難以達到的。
(五)學前兒童的判斷能力隨年齡的增長而發展
學前兒童以直接判斷為主,隨年齡增長,間接判斷能力開始形成并有所發展。判斷形式逐漸間接化、判斷依據逐漸客觀化、判斷論據逐漸明確化。
(六)學前兒童已能進行一些推理,但其水平比較低
★推理往往建立在直接感知或經驗所提供的前提上,其結論也往往與直接感知和經驗的事物相聯系。
★演繹推理能力處于萌芽時期,很少能夠達到命題演繹水平。
(七)學前兒童理解力逐漸增強
主要趨勢:依靠具體形象 依靠語言說明;
對事物簡單表面的理解 理解事物復雜較深刻含義;
不理解事物相對關系 初步理解事物辯證關系。
(一)不斷豐富學前兒童的感性知識;
(二)幫助學前兒童豐富詞匯,正確理解和使用各種概念,發展語言;
(三)開展分類練習活動,培養學前兒童的抽象邏輯思維能力;
(四)在日常生活中,鼓勵學前兒童多想、多問,激發其求知欲,保護其好奇心;
(五)開展各種游戲(智力游戲、教學游戲),培養學前兒童的創造性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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