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7-04來源:幼兒園學習網
本報徐(記者付中)5歲男童小田(化名)去私人開辦的雙語幼兒園入托,結果剛去不到兩周就被熱菜湯燙傷。
記者今天獲悉,大興法院黃村法庭判決開辦幼兒園的陶某賠償1萬余元。
據小田的父母起訴稱,2009年3月2日,小田到陶某個人開辦的幼兒園入托。3月17日上午,小田在教室門口被陶某妻子所端的熱菜湯燙傷。燙傷后,小田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23天。
因就賠償問題協商未果,小田的父母訴至法院,向陶某索賠兩次手術醫藥費、住院費及精神撫慰金等5萬余元。
陶某表示,自己承認小田被燙傷的事實,但燙傷后自己進行了積極救治,已經掏了將近2萬元,盡到了賠償責任。
經過審理大興法院認為,陶某作為個體經營的幼兒園管理人員,對小田的身體健康負有看護義務。
而陶某疏于管理造成孩子身體傷害,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法院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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