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管理與教育PPT課件這個PPT共37頁,該文件包含了PPT課件。主要包含以安全健康為切入點對幼兒實施全面教育,引起幼兒園安全事故的原因,幼兒園安全防范措施,幼兒園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幼兒園事故案例分析等,歡迎點擊下載。幼兒園安全管理與教育
近幾年,交通事故、溺水、跌落、燒傷、中毒等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幼兒和教師被傷害事件日益增多,幼兒園的了一些問題,有的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設備設施存在著安全管理和教育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在安全檢查中,我們發現安全隱患,有的安全保衛常規不夠扎實,有的幼兒園在幼兒疾病預防及處置常識的掌握上還有些欠缺,有的幼兒園沒能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實處,一旦發生事故,將直接危害幼兒生命安全和健康。
李嵐清同志說:“每見到一份事故報告,都要引起我一陣陣心痛。盡管許多事故最終都能依法查處并追究責任,但人死不能復生,亡羊補牢,畢竟為時已晚。人死了,還談什么教書育人呢?生命不保,談何教育!要不斷加深‘人命關天,安全第一’的觀念和做好有效的防范措施”。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明確指出:“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首位”。
一、 以安全健康為切入點對幼兒實施全面教育 1、安全健康教育涵蓋“五大領域”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第二部分“教育內容與要求”中指出:幼兒園的教育內容是全面的、啟蒙的,可以相對劃分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安全與健康主題體現的是其中的一個領域——健康。
2、安全健康主題活動教育不同于以解安全教育課
(1)教育的系統性。
(2)幼兒的主動性。
(3)活動的深入性。
3、安全主題教育與安全滲透教育有機結合
4、對不同年齡段幼兒實施不同的安全主題教育內容
3-4歲小班
不挖鼻孔,不往鼻孔和耳朵里塞東西;不吞咽扣子、硬幣等小玩具;不要陌生人給的東西,不跟陌生人走;不用手摳或揉眼睛;不去危險的地方,不動危險的用品(或、電源、煤氣灶、開水壺等);學會有秩序上下樓梯,不推不擠不蹦;戶外活動時,小朋友之間不推不拉不拽;玩大型運動器械知道安全規則等
4-5歲中班
認識交通安全標志,不在馬路上玩耍,知道注意安全;記住家庭的住址、電話和長輩的名字,走散了知道向民警求助;學會安全地進行體育鍛煉;陌生人敲門知道怎樣應對等。
5-6歲大班
學會使用一些勞動工具和生活用品,如小鏟子、水果刀、剪刀等;知道什么時候撥打火警、急救和匪警電話;參加預防火災演習,學會尋找安全地帶;遇到某些危險情況知道求救,并學會簡單的自救辦法;遵守交通規則,知道怎樣乘車安全等。
二、引起幼兒園安全事故的原因
1.因環境設施中存在隱患而導致安全事故。如桌椅、大型玩具、墻等拐角處有鋒利的棱角;大型玩具年久失修、生銹嚴重、鐵釘外露;班上藥品擺放不當,幼兒可以隨手拿到,等等,都有可能造成幼兒受到傷害,甚至園內一些角落里、管子上不起眼的鐵絲、鐵片也可能成為傷害幼兒的暗器……
2.因教師組織不當而出現安全事故。如戶外活動或自由活動中教師站位不合理,不能關注到每個幼兒;教師對某些活動沒能預計到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活動前沒有提醒幼兒注意安全;對幼兒的不安全行為或超出能力范圍的行為不能及時制止或保護。
3.因教師工作失職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如教師離崗幼兒無人照看;幼兒的活動完全脫離教師視線,甚至跑出幼兒園等。
三、幼兒園安全防范措施
(一)建立切實可行的安全制度,并嚴格執行
對于幼兒的安全教育應從認知與行為兩方面入手,并將二者有機結合起來,從而達到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率的目的。
幼兒園消防安全教育包括如下幾方面內容:
參觀消防隊。幼兒對大紅色的消防車、長長的滅火工具和消防人員的滅火動作很感興趣,因此,參觀消防隊是幼兒最感興趣的活動,當場聽消防員講解滅火的故事,看他們表演滅火,能給幼兒留下深刻印象。
.進行消防演習。幼兒園開展消防演習很有價值。首先,它使幼兒和教師認識到保護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從而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其次,通過演習幼兒掌握簡單的自救方法。再則,這種教育形式生動,易被幼兒接受。
四、幼兒園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
五、幼兒園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
一天下午,到了離園時間,家長紛紛到班上接孩子,父母還沒有到的孩子就在活動室里玩玩具。東東和明明兩名幼兒因爭搶一支玩具手槍扭打起來,正在與其他家長溝通的老師文珊聞聲立即走上前去阻止他們,并沒收了玩具手槍,教育他們不能打架。待兩名幼兒各自去玩其他玩具后,文珊繼續接待來園的家長。此時東東心有不忿,突然跑到明明身后,用力將其推倒,造成明明額頭被摔破,縫了四針。 事故發生后,明明的家長要求幼兒園和東東的家長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但幼兒園認為自已不存在過錯,無需承擔損害賠償。而東東的家長則認為,孩子是在幼兒園將人推倒致傷,是教師文珊監管不力造成,應該由幼兒園負全責。這起傷害事故的法律責任,究竟應該由哪一方來承擔呢?
【評析】
本案是關于幼兒在幼兒園里因爭搶玩具發生傷害事故法律責任的認定問題。 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依法確定。因學校、學生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其行為過錯程度的比例及其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擔相應的責任。”該《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結合這起事故來看,幼兒東東的行為與明明受損害的后果之間有直接的兇果關系,東東是傷害事故的責任者。教師文珊在發現東東和明明之間發生糾紛打鬧時,及時勸阻幼兒間的不當行為并進行了教育,盡到了管理教育職責,東東事后報復傷人是她無法預見和制止的突發行為,故教師和園方在此事件中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并無過錯,故無需負法律責任。這起幼兒間的傷害應由致害人承擔責任,但造成傷害發生的幼兒東東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應由東東的監護人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建議】
(1)幼兒園應加強對幼兒進行友愛教育,通過開展各類適合幼兒的活動,幫助幼兒社會性的良好發展,指導孩子掌握合理解決矛盾的人際交往方法。
(2)在日常生活中,家長也應密切注意幼兒的行為,發現幼兒有危險行為或舉動時必須及時有效地制止,并進行教育。
(3)對攻擊性強的孩子,教師要協同家長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案例二】
2007年12月23日早晨,蓬萊市民趙某、王某夫婦二人像往常一樣,把3歲的兒子小明(化名)送到幼兒園。因為小明已經感冒了七八天了,一直未康復,趙某夫婦倆對孩子很擔心,但在家里又沒有人照看,忙于上班的他們只好把孩子送到幼兒園。23日上午,小明并沒有什么異常,中午午睡時也表現的很平靜,下午午睡時也表現的很平靜,下午一點多鐘時,幼兒園老師像往常一樣叫孩子起床,當她走到小明身邊時,發現他臉色蒼白,搖了幾下沒有反應,幼兒園老師見狀趕緊撥打了120,當醫生趕到幼兒園時,發現小明已停止了呼吸和心跳,緊急搶救了一個多小時,小明仍然沒有任何生命體征,醫院征求了家長的意見,放棄了搶救,醫生診斷小明的死亡是感冒引發的突發性心肌炎所致。
2008年2月,趙某夫婦把孩子就讀的幼兒園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后,覺得調解結案比評審結案社會效果好,于是辦案法官開始走訪公安局、幼兒園和孩子的父母。據小明父母介紹,小明得了感冒,服用感冒沖劑后曾有好轉。23日凌晨,小明又發高燒39、1度。醫院表示,小明正是在23日當天引發了爆發性心肌炎,趙某夫婦雖然作了相應治療,但未能對癥下藥,耽誤了最佳治療時間。法庭了解到,感冒引發的突發性心肌炎早期表現與普通感冒沒有區別,病人只是表現為發燒、頭痛、煙痛、乏力等。如果被當成了一般感冒治療,會耽誤病情,導致幼兒死亡。孩子的父母和幼兒園方面都未及時注意到孩子病情的變化,沒有盡到相應的注意責任,雙方都存在過錯。最終,在法庭的調解下,幼兒園方面一次性支付了賠償款15萬元。
由案情引發的反思:
1、家長只要發現孩子生病,一定要去醫院就診。為了孩子的健康、安全,不要私自給幼兒用藥。特別是連續幾天用藥不見好轉的幼兒,家長一定不要大意。因為孩子年齡小,抵抗力差,很容易發生并發癥,造成嚴重后果。
2、凡是前一天發燒的幼兒一定不要送幼兒入園。因為發燒會帶來一連串的不良后果:嚴重的并發癥、意外傷害事故、傳染給別的孩子、孩子過多老師照顧不過來,不便與及時觀察及時處理等。后果是可預不可想、不可見的。
3、只有家園互相配合,才能保證孩子健康、活潑的成長。家長和孩子才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案例三 】
家長隱瞞癲癇病 一幼兒死亡某幼兒園幼兒,患有先天性癲癇病,但該幼兒入托時,家長并沒有把這一情況告訴幼兒園。一天早上其母將孩子送入幼兒園內,告訴老師孩子昨晚發燒。老師勸其帶孩子看病,但其母說孩子燒已退。早飯后,戶外活動時,教師讓此幼兒園安靜坐著,幼兒坐了一會忽然倒地,教師及時按其人中,并將其送往醫院,并電話告知幼兒母親。在送幼兒去醫院路上幼兒已醒,也能說話。幼兒母親未按醫生吩咐讓孩子住院治療。第二天,幼兒在家中癲癇死亡。事后,幼兒家長要幼兒園承擔全部責任。
【案例四】
教師帶幼兒進入食堂 幼兒不慎燙傷某幼兒園教師隨便帶著幼兒進入食堂,在無人注意的情況下,幼兒不慎絆倒,掉進沸水的鍋中,造成嚴重燙傷的后果。
【 案例五】
教室里幼兒走得快了些,不慎絆倒,頭部撞在了寫字臺邊上去年2000年4月21日,還差3個月才滿6周歲的小朋友湛某,在廣州市一家中英文幼兒園上課時,老師叫他上前交作業簿,也許他剛完成了“任務”而有點興奮,走得快了些,不慎絆倒,頭部撞在了寫字臺邊上,致使其眉間鼻背上均破碰傷。幼兒園老師抱起小湛,馬上趕去醫院治療,并墊付了醫療費211元。經醫治,小湛的傷痛消除了,但遺憾的是其兩眉之間留下了明顯的疤痕。湛的父親向幼兒園提出索賠。
案例分析及對策分析:
案例3.是由幼兒自身疾病(如癲癇、心肌炎等)引起的事故。在教師不知情的情況下,沒有采取積極的預防措施和針對性的救治。
案例4案例5事故與教工缺乏責任心有關,說明教工安全意識工作責任心亟待加強。教職工在實施保教過程中,常出現一些事故。如擅離職守、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沒有合理安排和選擇教育內容和方法,戶外及園外活動安全措施保障不力而引發事故等。
對策:
1、如何避免幼兒自身疾病引起的事故?一方面,幼兒園可在孩子入園前與家長簽定協議,要求家長不得隱瞞幼兒曾患過的哮喘、癲癇、心肌炎、過敏等較嚴重的疾病,否則一旦幼兒舊病復發,因不能及時獲得針對性的救治而產生不良后果,責任應由家長自負。另一方面,教師對身體狀況較差的幼兒隨時注意觀察,給予適當的照顧;幼兒園還應組織教師進行“應急搶救”知識的培訓,一旦幼兒病情發作,教師就能在第一時間恰當地搶救處理,為救助幼兒生命贏得寶貴的時間。
2、提高工作責任心,是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的重要前提。一方面,幼兒園應對教職工進行師德、幼兒生理、幼兒心理學等方面的培訓學習,使教職工增強對幼兒和幼教事業的熱愛,從而提高工作責任心,組織幼兒活動時做到人到、眼到、心到;另一方面,督促教師按科學合理的課表和作息時間表組織幼兒活動,并與檢查考核相結合。總之,我們要以對家長對幼兒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貫徹幼教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高度重視幼兒園安全工作,做到警鐘長鳴加倍防范常抓不懈確保平安;讓幼兒園里人人處處事事時時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讓每個孩子都能平安健康快樂的成長。
【案例六】
廣西 與女教師談戀愛被甩心生惡念 歹徒持刀闖入幼兒園亂砍 2003年3月7日下午,一歹徒持刀沖進廣西北海市銀海區機關幼兒園行兇,幼兒園女園長和數名女幼兒教師為保護孩子挺身而出,灑血勇斗持刀歹徒,在一位見義勇為的男性家長的幫助下,將持刀歹徒打暈在地捆綁起來。有4名女幼兒老師和4名幼兒被歹徒砍傷。一名孩子有可能傷及肺部外,傷勢最重的是幼兒園的園長陳玲,她頭部被砍了兩刀,左肩被砍了一刀,右手虎口的肌腱被刀刃割斷,她被送進醫院后昏迷不醒。歹徒與幼兒園一姓戚的女教師戀愛不成雙方產生了矛盾,女方叫人將他打了一頓,他一怒之下失去了理智,懷揣尖刀沖進幼兒園報復女老師時殺紅了眼,傷及無辜的孩子和其他女教師。
[案例七]
西安三輪車工偷走幼兒園接送卡綁架男童勒索家長 11月17日下午,楊女士去幼兒園接兒子,不料被告知,當天上午一男子持接送卡已將她兒子濤濤接走了。楊女士聞訊焦急萬分立即同家人四處尋找。但到了11月19日,兒子仍無下落,楊女士遂向派出所及刑警中隊報案。通過摸排,發現楊女士的兒子是被一個黑瘦、頭發邋遢的男子接走的。19日上午,一男子讓人給楊女士送來一張紙條,稱其兒子在他手中。下午4時許,一男子打來電話要楊女士拿2萬元錢,地點、方式隨后另行通知。經查,25歲的韓向東是藍田人,此前暫住紅廟坡附近的大白楊西村,以蹬人力三輪車賣雜貨謀生。幾天前,韓向東和熟人一起去過楊女士的家,他認為楊女士家很有錢便滋生了惡念,他從楊女士家中偷走了幼兒園的接送卡,綁架了男童企圖勒索一筆錢財。
【案例八】
昆明16歲花季男女從幼兒園哄騙、綁架4歲親侄勒索錢財
16歲的花季少女龔瓊(化名),只因貪慕錢財,竟與男友狼狽為奸,將男友的侄子綁架并殘忍地殺害。正當她前來索取贖金時,被布下天羅地網的警方擒獲.犯罪嫌疑人16歲的昭通鎮雄縣少女龔瓊(化名)來昆明打工時認識了在昆做皮鞋生意的重慶人任某的22歲的堂弟,2人確定了戀愛關系.都市的繁華生活讓這對戀人經濟上捉襟見肘,其男友知道堂兄做皮鞋生意很賺錢,2人密謀商定綁架任的兒子小松。預謀從幼兒園哄騙、綁架或由其男友直接從堂兄家把小松帶出來玩耍,向任某勒索錢財的邪惡念頭。
【案例九】
從幼兒園寢室的高低床上鋪摔下致傷 一天午睡時,不滿6歲的幼兒劉某從幼兒園寢室的高低床上鋪到地板上。經當地公安機關的法醫鑒定,劉某右鎖骨骨折及頭部受傷,并出現陣發性失明、失聽、抽搐,記憶力下降,反應遲鈍。劉某的家長因與幼兒園就賠償問題協商不成,一紙訴狀將幼兒園告上法庭,要求幼兒園承擔賠償責任。近來不少非寄宿制幼兒園都發生了午睡時幼兒從上鋪摔下致傷的事件,引起了一些法律糾紛。
【案例十】
教室里幼兒走得快了些,不慎絆倒,頭部撞在了寫字臺邊上
去年2000年4月21日,還差3個月才滿6周歲的小朋友湛某,在廣州市一家中英文幼兒園上課時,老師叫他上前交作業簿,也許他剛完成了“任務”而有點興奮,走得快了些,不慎絆倒,頭部撞在了寫字臺邊上,致使其眉間鼻背上均破碰傷。幼兒園老師抱起小湛,馬上趕去醫院治療,并墊付了醫療費211元。 經醫治,小湛的傷痛消除了,但遺憾的是其兩眉之間留下了明顯的疤痕。湛的父親向幼兒園提出索賠。
【案例十一】
孩子離園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兒打鬧,眼睛被戳成重傷 某農村幼兒園,考慮到農村家長整日在地里忙活,沒有接送孩子的習慣,孩子入園、離園的路上不安全,便實行了教師代為接送孩子的制度。有一位吳姓家長認為幼兒園想以此收取費用,而且自家離幼兒園很近,只隔一條小路,不會有什么危險,讓孩子自己回家就行了。幼兒園教師警示家長,孩子年齡小,不知道什么是危險,萬一在路上出了事,事就大了。吳某對幼兒園教師的話不以為然,未加理會。一天吳某的孩子在離園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兒打鬧,眼睛被戳成重傷。于是吳某把幼兒園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吳某指責幼兒園沒有履行接送孩子的約定,并否認幼兒園曾對他有所警示,幼兒園雖據理力爭,但因為拿不出證據,最終敗訴,不得不承擔孩子的醫療費用。
【案例十七】甜甜的藥
背景:如今,兒童專用的藥物都添加了香甜的水果味或甘甜味,孩子們都不懼怕吃藥,有個別孩子甚至喜歡上了吃這種口味的藥物。 實錄: 上午,孩子們戶外活動之后,正在有序的排隊喝水。浩浩接了一杯水,走到旁邊,從口袋里拿出了一包蜜瓜味的感冒沖劑,自己撕開,倒進了水里,準備喝。我看見了,連忙叫住了浩浩:“浩浩,這個不能喝!”浩浩一臉無辜的看著我。我連忙接過浩浩手里的杯子以及感冒沖劑的包裝,問:“浩浩,你知道這個是什么嗎?”浩浩說:“是甜甜的藥。”“是媽媽給你的嗎?”“是我自己拿的,這個很好吃的。上次我吃過的,是甜的。”我摸了摸浩浩的額頭,一點也不燙,再看看他的臉色和神情,都很正常。“浩浩,生病了才需要吃藥,你生病了嗎?”浩浩搖搖頭:“老師,我沒有生病。”我馬上撥通了浩浩媽媽的電話,向她詢問了浩浩是否感冒,需不需要吃藥等。他媽媽聽了,也很意外,表示孩子沒有生病,不需要吃藥。這包藥可能是浩浩自己拿的。
分析: 如今,兒童用藥為了讓幼兒能順利吃下,都添加了甜味,所以,造成了孩子認為藥物僅僅是好吃的、帶甜味的沖劑。在家庭中,藥物放在孩子能方便拿到的地方,再加上家長們沒有向孩子解釋這方面的知識,所以孩子沒有意識到隨便吃藥的害處。
反思: 一個小小的意外讓我感受到孩子的用藥安全也是教師工作的重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認為要做到以下幾點,防止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1、多觀察幼兒,防止幼兒自帶藥物到幼兒園中。應請保健老師把好晨檢第一關,不要讓幼兒帶藥物進園。 2、與家長做好溝通,如需喂藥,務必請家長和老師聯系,說清服用時間和劑量;另“抗生素”藥類必須出示病歷本或處方。 3、教師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培養,例如,用一些事例、故事,讓幼兒討論,如何正確吃藥?讓幼兒知道生病了才需吃藥,吃藥時一定要大人幫助,切勿自己隨便亂吃。 4、萬一發現孩子誤服了藥物,切莫驚慌失措,正確的處理方法是:迅速排出,減少吸收,及時解毒,對癥治療。如果寶寶誤服的是普通的副作用小的藥物,可對孩子使用催吐法。如果孩子吃下的藥物劑量大且有毒性,或副作用大、腐蝕性較強藥物,則應及時送往醫院治療,在送往醫院急救時,應將錯吃的藥物或藥瓶帶上,讓醫生了解情 況,及時采取解毒措施。
幼兒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他們的安全和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的歡樂和幸福。每當看到各類安全事故見諸報端,看到一個個幼小的生命匆匆夭折,便痛感自責。家長把孩子交給我們,把他們的希望托付給我們,如果由于我們工作的疏漏,幼兒在園內出現意外,我們是沒辦法向他們交代的。做好幼兒園安全工作,首先是園長和全體教職工的責任心,其次是對幼兒的誠摯而飽滿的愛心。本著對幼兒高度負責的精神,從促進幼兒健康成長的高度出發,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維護幼兒園正常的工作秩序,我們必須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重視和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對教職工和幼兒實施安全教育,增強防范意識,提高安全自救能力,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在園幼兒和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共財產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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