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05
這是科學用電的管理責任書,是優秀的責任書文章,供老師家長們參考學習。
為進一步落實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實現全年建設平安學校和諧校園的目標,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經總務處研究,對學校用電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由處領導與電工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落實到人。簽訂人為用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用電安全負主要責任。
二、對配電室的設備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供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自己解決不了的,要請示總務處領導,以便請有關維修單位解決。如出現特殊情況,應立即停電并報告領導。對出現的問題,要做好記錄。
三、對全校的電纜電線精心護養,經常進行檢查,對舊損線路應及時進行更換和維修。
四、對學生宿舍要做經常性的檢查,發現有私拉亂扯電線的、亂接插頭的、使用禁用用電器的,要及時制止,沒收禁用用電器。
五、管好家屬區的供電電路。要做經常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及時調整供停電時間。發現浪費行為要及時制止,提出節電措施。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為進一步落實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實現全年建設平安學校和諧校園的目標,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經總務處研究,對學校用電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由處領導與電工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落實到人。簽訂人為用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用電安全負
主要責任。
二、對配電室的設備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供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自己解決不了的,要請示總務處領導,以便請有關維修單位解決。如出現特殊情況,應立即停電并報告領導。對出現的問題,要做好記錄。
三、對全校的電纜電線精心護養,經常進行檢查,對舊損線路應及時進行更換和維修。
四、對學生宿舍要做經常性的檢查,發現有私拉亂扯電線的、亂接插頭的、使用禁用用電器的,要及時制止,沒收禁用用電器。
五、管好家屬區的供電電路。要做經常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及時調整供停電時間。發現浪費行為要及時制止,提出節電措施。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近期縣內發生了幾起因不安全用電而引起的火災事故,造成了很大的損失。這些事故的發生引起了人們對安全用電的警惕。為了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為了落實公司店面財產的安全,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進行和店面用電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由公司與店面負責人簽訂相關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要落實到人。簽訂人為用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用電安全負主要責任。
二、對店面的設備用電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供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聯系電工解決。如出現特殊情況,應立即停電并聯系電工。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不得延誤。
三、對店面用電認真檢查,發現有亂插插頭的、使用禁用電器的,要及時糾正,以免發生意外。
四、做好節約用電安全防范措施,及時關閉不必要的照明設備,做到人走燈熄,用電合理化分配,不造成意外浪費。
五、未經公司審批,任何人不允許隨意私自改動線路,亂接亂搭電路。
六、因違章私自改變電源線路及違章操作設備,使用大功率電器,導致設備損壞及造成個人財產損失者以此對店面負責人追究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行政部(簽字):
區域負責人(簽字):
店面負責人:
_年_月_日
為加強學校學校用電安全,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順利進行,進一步防止和減少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對安全用電工作的要求,姜莊鎮供電所與學校特簽定如下責任書:
一、鎮供電所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將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對舊損線路應督促及時提出更換和維修意見,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二、鎮供電站要做好節約用電工作,發現浪費行為要及時制止,提出節電措施。
三、學校不準私自安裝、拆改各種主要線路,不準使用未經批準的各種電器設備,不準在電源線路上亂加負載,發現有私拉亂扯電線的,要及時制止,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四、學校要聽從鎮供電所指揮,接受安全檢查,對指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五、此“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由學校保管,一份由供電站保管。
學校校長(簽字):
供電所長(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工程名稱: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1、專業(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2、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結束工作日期:
總日歷工作天數:
3、臨電安全責任人
甲方:
乙方:
4、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4.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4.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向乙方提供施工生產及臨時生活照明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4 用電期間,事故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停電,及時通知乙方。排除故障重新供電之前,必須通知乙方。
4.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4.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4.7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5.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5.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5.3保證二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5.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5.5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6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5.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5.8負責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度表及以下)的用電安全。
5.9確保本單位用電負荷總容量在4.3條款規定負荷內,禁止超負荷用電。
5.10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確保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度表及以下)的電氣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障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5.11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等級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5.12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5.13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范現場電氣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5.14因本單位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補充條款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名稱: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1、專業(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2、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結束工作日期:
總日歷工作天數:
3、臨電安全責任人
4、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4.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4.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向乙方提供施工生產及臨時生活照明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4 用電期間,事故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停電,及時通知乙方。排除故障重新供電之前,必須通知乙方。
4.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4.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4.7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5.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5.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5.3保證二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5.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5.5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6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5.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5.8負責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度表及以下)的用電安全。
5.9確保本單位用電負荷總容量在4.3條款規定負荷內,禁止超負荷用電。
5.10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確保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度表及以下)的電氣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障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5.11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等級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5.12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5.13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范現場電氣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5.14因本單位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補充條款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責任協議書
工程名稱: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1、專業(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2、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結束工作日期:
總日歷工作天數:
3、臨電安全責任人
甲方:
乙方:
4、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4.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4.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向乙方提供施工生產及臨時生活照明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4 用電期間,事故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停電,及時通知乙方。排除故障重新供電之前,必須通知乙方。
4.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4.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4.7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5.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5.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5.3保證二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5.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5.5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6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5.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5.8負責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度表及以下)的用電安全。
5.9確保本單位用電負荷總容量在4.3條款規定負荷內,禁止超負荷用電。
5.10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確保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度表及以下)的電氣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障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5.11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等級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5.12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5.13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范現場電氣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5.14因本單位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補充條款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為確保租賃電井在使用期間安全,維護雙方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通電。
2. 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 及違章操作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3. 使用期間發生違章操作,人為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對使用機井的安全生產負有管理職責,承擔日常維修、維護費用,乙方須派專人到機井使用現場,監督使用。
2. 乙方使用機井,對現場安全負有責任,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機井操作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外,均由乙方承擔。
3. 因工傷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盡力自行調處及時上報甲方,相關賠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乙方在使用期間應保障水質安全,嚴防水源污染。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為進一步落實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實現全年建設平安學校和諧校園的目標,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經總務處研究,對學校用電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由處領導與電工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落實到人。簽訂人為用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用電安全負主要責任。
二、對配電室的設備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供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自己解決不了的,要請示總務處領導,以便請有關維修單位解決。如出現特殊情況,應立即停電并報告領導。對出現的問題,要做好記錄。
三、對全校的電纜電線精心護養,經常進行檢查,對舊損線路應及時進行更換和維修。
四、對學生宿舍要做經常性的檢查,發現有私拉亂扯電線的、亂接插頭的、使用禁用用電器的,要及時制止,沒收禁用用電器。
五、管好家屬區的供電電路。要做經常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及時調整供停電時間。發現浪費行為要及時制止,提出節電措施。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工作,增強教師的用電安全意識,確保學校的財產安全和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區教育局對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特制定《利民一中用電安全責任書》:
1、嚴格按照用電安全程序來完成各種用電工作,不能私自安裝和亂拉亂接電線。
2、各辦公室電源和用電器確定專人分管,即用即開、不用則關,特別是放學、放假,更要特別查看,確保萬無一失。
3、未經學校批準,任何人不得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者,學校將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并給予經濟處罰。
4、嚴格按照用電規程用電,誰主管、誰負責,誰用電、誰負責,若出現安全事故,將追究當事人一切責任。
學校簽字(簽章)
用電人簽字
20XX.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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