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19
這是防溺水責任書精選范文,是優秀的責任書文章,供老師家長們參考學習。
在每年發生的小學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農村小學生生命安全主要殺手之一。每年都時有發生中小學生因私自騎摩托車、自行車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規范的車輛造成學生死亡的事故。隨著夏季的來臨,常發現小學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庫游泳戲水的現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結合教育部、自治區、南寧市、西鄉塘區下發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12年4月24日與家長、學生、班主任簽訂責任狀的基礎上,為更能警醒家長的監護責任,強化學生的自護意識,盡好學校、班主任的教育責任,學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責任狀》。請家長協助學校共同加強對學生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學生不得挑頭組織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澤、溝渠、水庫、野外蕉地(地頭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種器具當船來劃水,不到河邊捉魚,釣蝦等。
二、上學、放學途中不準私自或結伴下水游泳、戲水、摸魚、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溝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戲水、摸魚、洗澡。
三、牢記防溺水“六不準”要求。外出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并到有救生員看管的游泳場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睡眠不足,身體過于疲勞,或情緒激動,都不宜游泳;游泳時不要冒險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規則。
四、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就近呼救,讓成年人來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會游泳的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學、放學途中宜盡量結伴而行,方便路遠的相互照應,并按時回家。
六、學校禁止任何車輛進入校內接送學生,家長可校門外接送子女。家長不能租請社會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隱患車輛接送子女。
七、家長在節假日和放學后加強對自己子女的監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鬧,發動廣大村(居)民發現學生有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現象,隨時勸導、制止。
八、學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避讓機動車輛,拒乘非法營運車輛、超載車輛。12周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禁止騎電動車。嚴禁小學生駕駛摩托車,教育學生不乘坐拼裝的、報廢的或無牌照或超速超載的危險車輛。
九、家長除重點配合學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還應根據學生校外生活、活動情況,加強用火、用電、用煤氣、食品安全、傳染疾病、防拐、防騙、運動損傷等安全教育,學生也要主動配合學習、遵守。
十、學校設立舉報電話(門衛:3358054 辦公室:3358667),鼓勵學生、家長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學校希望每一位家長提高認識,盡到第一監護人的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子女的監管力度。家長可以陪同子女進行簡單的游泳訓練和救護技能的訓練,切實提高自己子女的自護自救能力,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讓孩子平安、健康、快樂成長。
本責任狀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后,家長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班 級: 班主任(簽字):
學生姓名: 家 長(簽字):
班級每學期要出至少1期消防主題的板報或手抄報。
班級每年要積極參與學校開展的“五個一”活動,即:上一堂消防課;舉行一次演講或征文比賽;組織參觀一次消防隊站;觀摩一次消防滅火演戲或舉辦一次消防運動會;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指導學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班級每學期都要向學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資料,以作為學??己税嗉壍囊罁?。
5.各位教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時的逃生自救和救護學生的能力。
6.對于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來,戰之能勝。對不參與學校進行的消防培訓,不會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參與學校任何先進的評比2017學校暑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2017學校暑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7.后勤人員要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確保滅火器材齊備、完好、有效。要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學校任何工作人員,都應視學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負責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學校都將追究相應責任2017學校暑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校長簽字: 教職工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教導處
乙方:班主任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教育教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20xx學年度學校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我校教育教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甲、乙雙方特簽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狀。
1、班主任為班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周必須至少安排一節安全衛生方面的晨會課。
3、教育學生開展安全,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對危險性游戲和活動要及時制止,加以引導。
4、組織學生開展活動時,要堅持安全、有序,有必要的保護措施,并自始至終參與。按時組織學生放學,按規定護送到指定地點
5、關心學生的生活,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衛生習慣2017學校暑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責任書。
6、重視家校聯系,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及時與家長聯系,查明原因,學生無故一天不到校,必須及時向校長和分管校長匯報,協同家長消除不安全隱患。
7、經常檢查校舍、電器設備、發現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8、對學生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處理,并向有關領導匯報,及時了解情況,妥善處理,處理結果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學校匯報。
9、責任狀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落實“三清一落實”的要求,保證暑假期間學生的安全,學校與責任教師簽定本責任書。
一、各教師在暑期對所管理的學生進行一次關于防溺水、防雷電、用電、交通、飲食、防疾病方面的安全教育,做到在思想上徹底認識到人身安全的重要性。
二、各教師要熟悉所管理的村單位學生的人名和人數,設立小組長,實行小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學生假期中的監督、考勤和安全匯報工作。將每天的學生情況每天向負責領導匯報一次。
三、教育學生在假期間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禁學生有一切違紀、違規、違法行為,負責教師做好監督,對于違犯學校規定的行為進行必要的教育。
四、各教師要熟悉對所負責學生的村周圍的河段及池塘的特點,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教育。
五、告誡學生任何時候都不要到河(池塘)邊釣魚、玩水,同學之間做好監督。
六、教育學生要早睡早起,在家中幫助家長做力所能及的家務活和家庭勞動,為家庭和父母分憂,減輕家庭困難。
七、告誡學生不得私自出遠門,如旅游、訪友等必須有家長全程陪同,且與管理教師要請假。
八、教育學生假期中少看電視,不懶惰,及時完成學校布置的各科作業,按時參加學校的護校勞動,對于違犯以上規定的學生進行通報批評及必要的處分。
九、特別強調學生,汛期來臨,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邊玩耍,更不得下河下坑,對于違犯以上規定的學生及時進行教育批評。
十、各負責教師要每天進行家訪,隨時掌握學生情況,出現問題及時向學校匯報,不得延誤。
在每年發生的小學生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是危害農村小學生生命安全主要殺手之一。每年都時有發生中小學生因私自騎摩托車、自行車或搭乘不符合安全規范的車輛造成學生死亡的事故。隨著夏季的來臨,常發現小學生有私自到野外山塘水庫游泳戲水的現象,且缺乏自我防范能力。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結合教育部、自治區、南寧市、西鄉塘區下發了防溺水工作要求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我校在已于2012年4月24日與家長、學生、班主任簽訂責任狀的基礎上,為更能警醒家長的監護責任,強化學生的自護意識,盡好學校、班主任的教育責任,學校特再次制定了《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責任狀》。請家長協助學校共同加強對學生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學生不得挑頭組織或私自到江河、池塘、沼澤、溝渠、水庫、野外蕉地(地頭水柜)等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各種器具當船來劃水,不到河邊捉魚,釣蝦等。
二、上學、放學途中不準私自或結伴下水游泳、戲水、摸魚、洗澡,更不能到不熟悉的蕉地深池、深溝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戲水、摸魚、洗澡。
三、牢記防溺水“六不準”要求。外出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并到有救生員看管的游泳場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睡眠不足,身體過于疲勞,或情緒激動,都不宜游泳;游泳時不要冒險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規則。
四、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就近呼救,讓成年人來救助,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救人,不會游泳的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五、上學、放學途中宜盡量結伴而行,方便路遠的相互照應,并按時回家。
六、學校禁止任何車輛進入校內接送學生,家長可校門外接送子女。家長不能租請社會上不合法或有安全隱患車輛接送子女。
七、家長在節假日和放學后加強對自己子女的監管工作,不在道路上玩耍、嬉鬧,發動廣大村(居)民發現學生有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現象,隨時勸導、制止。
八、學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避讓機動車輛,拒乘非法營運車輛、超載車輛。12周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禁止騎電動車。嚴禁小學生駕駛摩托車,教育學生不乘坐拼裝的、報廢的或無牌照或超速超載的危險車輛。
九、家長除重點配合學校做好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外,還應根據學生校外生活、活動情況,加強用火、用電、用煤氣、食品安全、傳染疾病、防拐、防騙、運動損傷等安全教育,學生也要主動配合學習、遵守。
十、學校設立舉報電話(門衛:3358054 辦公室:3358667),鼓勵學生、家長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孩子生命高于一切!“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學校希望每一位家長提高認識,盡到第一監護人的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子女的監管力度。家長可以陪同子女進行簡單的游泳訓練和救護技能的訓練,切實提高自己子女的自護自救能力,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讓孩子平安、健康、快樂成長。
本責任狀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后,家長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
班 級: 班主任(簽字):
學生姓名: 家 長(簽字):
學生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面對即將來臨的暑假,學生的安全工作顯得尤為重要,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落實曲周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學生防溺水工作的緊急通知的要求,保證汛期學生的安全,學校與責任教師簽定本責任書
一各位教師要以講政治的高度,以關心學生生命安全的強烈責任感扎實進行六不防溺水教育認真抓好抓細抓實學生防溺水工作
二對幫包對象要不定時進行家訪,具體負責幫包對象的情況摸排防范措施矛盾化解心理疏導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幫包,特別是對學生防溺水安全的幫包要落實到位,不能存在麻痹思想,走過場
三做好值班巡邏工作,及時在關鍵時段到指定水域進行巡邏,堅決阻止學生在危險水域周圍逗留下水玩耍,使學生遠離水域,不可有半點僥幸心理
四告誡學生任何時候都不要到河(池塘)邊釣魚玩水,同學之間做好監督
五告誡學生不得私自出遠門,如旅游訪友等必須有家長全程陪同
六班主任要利用黑板報主題班隊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深入開展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并使這項工作制度化常規化經?;?,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切實杜絕溺水死亡事故的發生
七各負責教師不定期地家訪或電話隨訪,要隨時掌握幫包學生情況,出現問題及時向學校匯報,不得延誤
若因教育不當,或管理不到位,學生所發生的安全問題,責任教師負相應責任!
夏季,氣溫炎熱,少年兒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長、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協助學校加強對學生暑假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家長、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事件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劃水,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到校園后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四、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672xxxx),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家長必須并且時刻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監護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為,家長、學生要全部承擔學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責任。
九、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后,家長留存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級班學生姓名: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
xx中學初中部
20xx.xx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F在又到了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確保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學校和家長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學校方面:
1、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有水源附近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和孩子方面: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自在河、湖、江、水庫、水溝、池塘等附近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劃船。
4、乘坐船只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7、家長履行學生上學和放學途中以及放假期間的安全監護責任、做好孩子溺水防范工作。
8、學校設立學生私自游泳舉報電話,鼓勵家長和學生相互監督及時報告學校處置,電話: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后仍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劃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20xx年7月
尊敬的家長:
暑期已經來臨,為幫助孩子“安全、愉快”地度過長達兩個月的暑期,劉缺屯學校特印發《暑期防溺水等安全責任書》,希望得到您的支持與配合,共同幫助孩子們度過一個有意義的假期生活。家長同志,孩子是您的一切,關注孩子的安全,是我們共同的情感。為了切實維護孩子們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接上級文件精神,特對孩子在假期里的安全問題提出以下要求:
1.嚴禁到天然河流、湖泊、池塘或缺乏救護人員和無安全設施的游泳場館游泳;
2.嚴禁未經家長同意擅自外出游泳;嚴禁到深水區域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家長陪同學生去游泳,請要求學生下水前做好準備活動、了解場館深、淺水區域、掌握游泳情況。
隨責任書附防溺水告家長通知書一份。
劉缺屯學校(公章)
6月21日
防溺水工作責任狀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會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國家教委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強對學生安全保護工作,增強教師安全防范意識,特對我校全體教師明確以下責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教師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教師組織學生參與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二)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教師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三)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病,或者受到傷害,教師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四)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五)教師在崗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六)班主任教師發現學生擅自離校,但未及時告知學生監護人的。
(七)教師無視學校規定,擅自在校外補課造成學生傷害的。
(八)任課教師在上課期間及課后十分鐘,擅自離崗的。
(九)班主任應加強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中毒的教育,未盡到教育職責的。
(十)學校安全管理人員擅自離崗,未盡管理職責的。
(十一)教師有辱學生人格,傷害學生自尊心造成嚴重后果的。 (十二)其它方式,因教師自身行為,造成學生傷害的。
甲方(教師):
乙方(學校):
會龍鄉中心學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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