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17
這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是優秀的責任書文章,供老師家長們參考學習。
為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更好地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服務于經濟建設,為公司改革和生產經營創造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按照上級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組織領導
1、各基層黨政領導要把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擺在議事日程,明確寫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納入內部管理范圍,并作為本人年度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向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
2、黨支部書記(指導員)是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綜治工作,要定期組織研究分析內部治安狀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3、要結合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幫教、調解、巡邏組織,積極開展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保持內部穩定。
4、黨支部要經常檢查、督促、支持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在內部治安管理中的職能作用。
二、基層基礎工作
1、認真落實公司綜合治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內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實實的開展工作。按時參加公司治安綜合治理會議,及時匯報情況。
2、結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對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結,年終總結,要有記錄,做到資料齊全、準確。
3、加強對職工隊伍的管理,負責向每個職工簽訂年度個人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并監督實施。
4、充分利用黑板報、通訊報道、集體學習等形式,廣泛深入進行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職工自覺維護治安穩定的自覺性。
5、加強對職工、家屬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務,不斷增強法律意識。
6、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創建、達標活動,爭創先進單位。
7、積極做好調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調解率達95%,調解成功率達90%以上。
8、認真做好后進和列管人員的幫教轉化工作,做到對象、措施、效果三落實,幫教率達100%。
9、積極做好本單位內部治安防范工作,強化重點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實。根據內部管理的需要,不斷加強防范力度,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10、認真開展四無(無重大刑事案件、無民轉刑案件、無重大治安災害案件、無內部人員犯罪)為重點的創建活動,爭創模范先進單位。
11、對可能發生的停工、停產、上訪和械斗等突發事件,要及時發現報告,并采取穩妥措施處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惡劣影響。
三、目標與任務
1、保證內部職工無一人犯罪及勞動教養。
2、杜絕特大、重大治安案件發生,保證單位年度不出現重大刑事案件。
3、嚴禁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損壞公司財物的現象發生。
4、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辦事,防止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
5、強化管理,杜絕公司財產內盜和被盜案件發生。
6、發生違法違紀案件,按公司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對單位進行處罰。
四、獎罰規定
1、本責任書規定的本年度基礎工作及目標任務,列入責任人的工作目標,作為考核政績和晉級依據之一。
2、對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和單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完成本年度目標任務的不獎不罰。
3、對嚴重失職,管理不善,發生案件造成影響的,取消責任人和單位年度評先、受獎、晉職、晉級的資格,除按規定賠償經濟損失外,并給予罰款;情節嚴重的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其它
1、黨政第一責任人如有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2、本責任書解釋權在公司綜治領導小組。
3、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責任人:
基層責任人:
為了進一步加深貫徹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和集團公司工作會議精神,加快平安企業、和諧霍煤建設,確保我公司綜治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依照集團公司綜治委下達的綜治目標責任,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2010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
一、綜治目標
(一)、杜絕指標
1、杜絕重大政治案件和重大政治事件;
2、杜絕嚴重刑事犯罪案件;
3、杜絕造成嚴重影響的群體性治安案件;
4、杜絕惡性治安安全責任事故;
(二)、控制指標
1、控制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到重點要害部位不發案、“八類”刑事案件減少、“三類”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發案率(按礦區實有人口計)不超過萬分之八;
2、控制職工違法犯罪,做到職工違法犯罪率不超過千分之二;
3、控制群體性上訪,做到矛盾糾紛處置及時妥善,減少赴省進京上訪事件;
4、控制火災事故,做到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少發生一般火災事故。
(三)、管理指標
1、治安保障到位;2、管理控制到位;3、打防建教到位;4、基礎管理到位。
二、基層管理目標責任
(一)、組織基礎管理
1、單位治保、民調組織機構健全(不設治保、民調機構的科室、部門要有治安工作兼職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類規章制度、考核、臺帳記錄健全,執行到位;
2、每月召開一次治安工作會議,研究分析本單位的治安問題,有安排,有落實,有記錄;
3、單位重視,做到綜治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評比、同獎懲”。
(二)、治安管理
1、單位職工無打架斗毆,參與偷盜,侵吞私拿或利用工作、職務之便侵占企業財產的違法違紀行為;
2、單位職工無參與“黃、賭、毒”等社會丑惡行為;
3、單位職工無違反公司綜治、治安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
4、單位職工無破壞公共設施,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5、單位領導無強令職工冒險作業的行為;
6、單位職工無重復違法(違紀)犯罪行為;
7、單位不發生治安責任事故,責任區域不發生失竊、侵占、傷害案件,不發生“三類”可防性案件和“八類”刑事案件。
(三)、消防部位管理
1、消防重點部位制度健全,責任明確,執行到位;
2、消防器材、設施齊全有效,擺放合理,無損壞,轉借、丟失,保持完好,有專人管理,有防火巡查記錄;
3、電器設備符合防火安全用電要求,無違章用電,無私拉亂接現象,過流、漏電、接地“三大保護”可靠有效;
4、用火用電手續齊全,措施到位,責任明確,崗位人員達到“四懂四會”;
5、年度無重大火險隱患,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四)、五管要害管理
1、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崗位責任明確,各類臺帳,簿冊齊全,填寫規范;
2、人防、物防、技防實施齊全,設計安裝合理,避雷設施有專業檢測報告,有專人管理;
3、物資分類存放或擺放合理,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帳物相符;
4、隱患整改及時徹底,責任落實到人,無重復隱患,工作人員政審合格,認真負責,不違規上崗。
(五)、穩定工作
1、矛盾糾紛排查及時,調處到位,矛盾糾紛不上交;
2、職工無參與非法邪教和有害氣功組織,無非法邪教組織在本單位活動;
3、無因領導干部工作方式方法欠妥或違法亂紀引發矛盾糾紛,各類信息反饋及時,無漏報、瞞報;
4、各類宗教人員,“不放心人員”,“重點人口”,“兩勞釋放人員”情況明,底子清,幫教監管到位;
5、全年無越級上訪或群體性事件,無民轉刑案件。
(六)、法制宣傳教育
1、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把法制宣傳培訓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與安全培訓同步進行,有法制宣傳培訓計劃;
2、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法制宣傳培訓,出一期法制宣傳版報,要求有備課,有內容,有學習筆記;
3、積極配合公司綜治、法事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活動,按時完成交辦的工作。
三、考核獎懲
(一)、本責任書由公司綜治辦負責組織日常考核,按季度進行打分排隊,第一名給予單位責任人100元獎勵,最后一名給予單位責任人100元處罰;
(二)、根據季度考核結果,每半年進行一次半年考評,第一名對單位責任人獎勵200元,最后一名給予單位責任人處罰200元,并報請綜治領導組批準給予黃牌警告。
(三)、全總評第一名給予單位1000元,責任人500元獎勵,并推薦為集團公司綜治工作年度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最后一名給予單位500元處罰,責任人300元處罰,責令單位責任人寫出檢查,并報請公司綜治領導組批準,視情節給予黃牌警告或綜治一票否決。
(四)、考核結果有綜治辦負責在季度綜治工作會議上通報,并報送公司企管辦納入各單位經營考核,獎罰兌現。
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
經理: 書記: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
為認真貫徹上級各級黨委、政府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使全體教職工切實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確保校園治安秩序良好,教育教學秩序井然,為廣大師生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和工作環境,現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規定和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長為法人代表,是綜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部門工作的副校長為第二責任人,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第三責任人,年級部主任為第四責任人。
二、部門負責人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本部門的工作計劃,制定綜合治理工作目標、學期內專題研究綜合治理工作不少于兩次(年度內不少于四次,以記錄為依據)。
三、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內“綜治”工作負總責,工作中出現重大問題(如教職工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或違法犯罪等)要親自過問、親自抓。
四、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預防教職工違法犯罪,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部門要密切配合學校開展普法工作,要從人力、物力、財力保證普法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六、加強“綜治”工作的學習和宣傳,了解“綜治”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掌握“綜治”工作的動態。
七、正確處理教職工中的內部矛盾,對易于激化的矛盾和糾紛要化解及時,處理得當,不發生教職工械斗和鬧事事件。
八、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的治安熱點問題,確保一方平安,要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和教育。
九、各部門所轄教職員工范圍為:政教處下轄本處教職工和年級部主任、班主任;教務處下轄本處教職工和授課教師;總務處下轄本部門教職工;辦公室下轄本部門和工會、團委教職工。
十、政教處要與年級部簽訂綜治目標管理責任書,各盡其職,各盡其責。
十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一票否決,否決內容有:年度內部門不得評選任何榮譽稱號;部門所有成員不得評優受獎,扣發部門年度“創建”獎勵資金。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決:
(1)教職工違法犯罪的;
(2)教職工違反職業道德受記過及以上處罰的;
(3)年度內違反校紀校規人次達部門成員總數二分之一的。
校 長(簽名)
部門負責人(簽名)
根據集團公司及市、區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為把機場區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到實處,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內部及駐場單位的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確保機場航空運輸生產安全和區域的治安穩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基本原則:
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原則。
2、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全面落實機場區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負責制,確保各部門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對本部門發生的重大治安問題由部門領導負主要責任,綜合治理責任人負直接責任。
二、責任內容:
1、各部門、駐場單位要把內部安全防范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內部安全防范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各單位要由單位的一名主要負責人擔任綜合治理責任人,并配有綜合治理工作人員,落實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到個人,綜合責任書簽約面達100%。
2、公安分局要健全安全保衛組織,制定防范措施,發揮預先防范作用,結合單位實際,爭創“四無”單位,確保治安秩序好。
3、各部門或各單位區域內無黃、毒、賭“六害”活動等刑事、治安案件發生;對于本部門員工有吸毒、賭博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應采取“一幫一”的幫教措施,同時建立幫教檔案,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和人性教育,確保因幫教不力造成重大事件發生。
4、各駐場單位“防爆炸、防破壞、防事故、防火災”制度健全,措施落實,無治安災害事故發生,無職工干部違法犯罪。
5、單位內部調解作用好,一般民事糾紛治安問題調解率在95%以上,達到一般糾紛不出本單位。重大糾紛及時疏導制止。無群體性鬧事、械斗等影響機場安全事件的發生。
6、各駐場單位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不能讓職工在飛行控制區域從事各項影響飛行活動的作業,在機場有飛行生產任務時,任何人員不能進入機坪、聯絡道、跑道及橫穿跑道。
7、任何人不能在機場劃定禁止區域內放養各類動物及從事影響飛行安全的各項活動。
8、各部門要管理好本單位職工,不得損壞機場區域的各類航空安全設施及公物。
9、各部門要加強綜合治理信息收集、傳遞、上報工作,對于本部門發生案件事故及其他的治安問題要及時報告綜合治理辦公室;嚴禁瞞報、遲報、漏報,否則將嚴肅處理。
10、綜合治理未能達標,實行“一票否決”制,對各部門負責人不重視綜合治理工作,治安責任不落實,存在重大問題隱患的單位,經公司黨委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實行“一票否決”,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其部門和個人年度各類評選資格,并扣發責任人年度考核薪金的10%-100%;對發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部門及個人或三年內連續不達標的;還將建議公司黨委給予其行政降職、撤職或開除處分,對于駐場單位則取消其駐場資格。
三、本責任書實施辦法:
1、本責任書由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并組織實施。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年終組織考核驗收提出獎懲意見。
3、責任承包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____有限責任公司各部門或駐場單位:
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人綜合治理負責人:
簽字:簽字:
為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更好地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服務于經濟建設,為公司改革和生產經營創造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按照上級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
組織領導
1、各基層黨政領導要把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擺在議事日程,明確寫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納入內部管理范圍,并作為本人年度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向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
2、黨支部書記(指導員)是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綜治工作,要定期組織研究分析內部治安狀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3、要結合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幫教、調解、巡邏組織,積極開展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保持內部穩定。
4、黨支部要經常檢查、督促、支持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在內部治安管理中的職能作用。
二、
基層基礎工作
1、認真落實公司綜合治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內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實實的開展工作。按時參加公司治安綜合治理會議,及時匯報情況。
2、結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對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結,年終總結,要有記錄,做到資料齊全、準確。
3、加強對職工隊伍的管理,負責向每個職工簽訂年度個人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并監督實施。
4、充分利用黑板報、通訊報道、集體學習等形式,廣泛深入進行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職工自覺維護治安穩定的自覺性。
5、加強對職工、家屬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務,不斷增強法律意識。
6、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創建、達標活動,爭創先進單位。
7、積極做好調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調解率達95%,調解成功率達90%以上。
8、認真做好后進和列管人員的幫教轉化工作,做到對象、措施、效果三落實,幫教率達100%。
9、積極做好本單位內部治安防范工作,強化重點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實。根據內部管理的需要,不斷加強防范力度,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10、認真開展四無(無重大刑事案件、無民轉刑案件、無重大治安災害案件、無內部人員犯罪)為重點的創建活動,爭創模范先進單位。
11、對可能發生的停工、停產、上訪和械斗等突發事件,要及時發現報告,并采取穩妥措施處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惡劣影響。
三、
目標與任務
1、保證內部職工無一人犯罪及勞動教養。
2、杜絕特大、重大治安案件發生,保證單位年度不出現重大刑事案件。
3、嚴禁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損壞公司財物的現象發生。
4、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辦事,防止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
5、強化管理,杜絕公司財產內盜和被盜案件發生。
6、發生違法違紀案件,按公司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對單位進行處罰。
四、獎罰規定
1、本責任書規定的本年度基礎工作及目標任務,列入責任人的工作目標,作為考核政績和晉級依據之一。
2、對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和單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完成本年度目標任務的不獎不罰。
3、對嚴重失職,管理不善,發生案件造成影響的,取消責任人和單位年度評先、受獎、晉職、晉級的資格,除按規定賠償經濟損失外,并給予罰款;情節嚴重的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其它
1、黨政第一責任人如有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2、本責任書解釋權在公司綜治領導小組。
3、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責任人:
基層責任人:
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兩個《決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扎實推進新一輪平安丹陽建設的深入開展,根據中央五部委《關于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的若干規定》和《江蘇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實施辦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組織領導與保障
(一)各鎮(區)黨委、政府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整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列入黨政綜合考核(不低于綜合考核總分的10%)。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聽取情況匯報,切實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黨政“一把手”為當地綜治和平安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其他領導承擔分管工作范圍內綜治和平安建設的責任。把領導干部抓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實績作為干部考核、晉職晉級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并制訂完善有關工作程序和操作辦法。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單位責任制以及警示制、一票否決制和領導責任查究制。
(二)充分發揮政法機關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政法隊伍。不發生在盛鎮江市有重大影響的司法腐朽犯罪案件以及政法干警犯罪案件。
(三)綜治委成員單位積極參與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落實創建責任,制定本系統參與新一輪平安建設的意見,指導本系統和所轄單位認真開展平安建設工作。綜治委各專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對專門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深入開展聯系點共建工程,對基層綜治與平安建設工作給予指導和幫扶。
(四)各鎮(區)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健全。鎮(區)黨政主要領導擔任綜治委負責人,配備專抓綜治和平安建設的黨政副職領導。綜治委定期研究綜治工作,加強對基層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督促,年度開展4次專項檢查或明查暗訪。
(五)加強各鎮(區)綜治辦(創建辦)建設。鎮(區)綜治辦行政編制專職工作人員配備到位,常住人口5萬人以下的鎮(區)配備1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5萬人至10萬人的鎮(區)配備2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10萬人以上的鎮(區)配備3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加強鎮、村(社區)綜治辦的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有效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加強對綜治專職工作人員的培訓。
(六)加強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公路交巡警中隊和人民法庭等基層政法組織建設,人員配備、裝備設備及辦公用房符合上級規定。
(七)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組織網絡。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牽頭協調、司法行政業務指導、調處中心具體運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原則,健全工作機制。各鎮(區)建立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并規范運作,村(社區)全面建立調解室,村民小組以及有一定規模的企事業單位建立調解站,建立健全行業人民調解組織,廣泛建立調解信息員隊伍,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組織網絡。
(八)高度重視農村平安建設,把農村平安建設工作列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加強村(社區)綜治辦建設以及群防群治隊伍建設,進一步規范村(社區)十位一體綜治辦建設,人員配備、辦公用房、裝備建設達到上級要求。全面提高對農村地區社會治安動態控制能力,年內40%以上的自然村推廣設立電子巡更信息點,確保巡邏防范到位。城市所在地的村(社區)綜治辦明確專人抓治安防范、矛盾糾紛調解和社會管理工作。城鄉專職保安聯防、流動人口協管員、單位內部保衛組織和保衛力量建設到位、經費落實、運作正常。
(九)努力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提供有力的經費保障。各鎮(區)黨委、政府要將政法機關正常運轉所需經費、執法辦案經費、政法綜治部門的裝備設備建設所需經費、綜治與平安建設專項經費以及維護穩定、“大調解”工作、“大防控”體系建設、外來人口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禁毒、法制宣傳和法律援助、“掃黃打非”、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專職保安隊伍建設等工作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按工作需要和財力可能保障到位。村(社區)綜治辦工作人員的報酬待遇落實到位。
二、責任目標
(十)認真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質事件。不發生阻塞鐵路、公路,沖擊黨政機關,教師集體不上課以及聚集人數在300人以上的嚴重群體性質事件,不發生赴京集訪和敏感時期重點控制對象進京上訪事件,不發生因矛盾激化赴京、盛鎮江市或在當地造成重大影響的自殺、自焚、自殘等事件,赴京上訪人次低于上年。發生重大集訪和群體性質事件能依法果斷處理,不造成較大影響和嚴重后果。__等__組織的破壞活動得到嚴密控制和堅決打擊,各項工作目標達到上級要求。民族宗教工作網絡健全,責任落實,不發生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影響地區穩定的群體性質事件。建立健全國家安全人民防線組織機制和工作機制,不發生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十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健全。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訴訟調解的銜接機制,建立“大調解”與公安110接處警等其他糾紛處理機制的對接機制。各鎮(區)調處中心每月向上級調處中心報送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報告,嚴格落實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制度。建立健全相關部門調處責任機制,對各類矛盾糾紛做到發現、疏導、化解及時。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檢查督導,對重大矛盾糾紛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民間糾紛調處率達98%,調處成功率達95%以上,民轉刑殺人案件發生數低于上年,不發生一次殺死3人以上的民轉刑案件。
(十二)有效控制刑事發案。刑事案件和八類主要刑事案件發案保持平穩,增幅分別控制在5%和3%以內,“兩搶一盜”等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10萬元以上的盜搶案件得到控制。不發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響的人員傷亡和巨額資財損失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在全省造成惡劣影響的涉黑涉惡團伙犯罪案件。
(十三)全面加強現代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以初步建成“技防市”為目標,繼續加快推進技防鎮(區)建設、道路治安卡口建設、重點單位技防建設、公共復雜場所技防建設和居民居住區技防建設“五大技防工程”建設。在城區以社區為單位,以轄區復雜區域為重點,城區所有派出所建立與110聯網的監控中心。城區出入口警務查報站安裝具有后臺自動比對功能的道路電子監控系統,建設智能化治安卡口。年內技防鎮(區)建成率達100%。技防單位、技防一條街、技防小區建成率超過70%,主要商業嘗區全部建成技防街,技防村(社區)建成率超過40%。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__x廠年度綜治會議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完成公司各項工作任務,更好地使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服務于公司生產經營建設,為公司改革和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治安環境,按照公司黨委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特簽訂__年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
一、建立健全綜治組織機構,明確責任人,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每季研究一次綜治工作。一項未落實的扣5分。總分20分。
二、加強對員工的普法教育,員工違法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二。受治安處罰一人次扣3分,刑事處理一人次扣5分。總分10分。
三、加強單位內部治安防范工作,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單位內部隱患未限期整改扣2分;發生一起治安案件扣3分;一般刑事案件扣5分;重特大刑事案件扣10分。總分20分。
四、加強管轄范圍內生活區治安防范和群防群治工作。管轄范圍內生活區發生一起入室盜竊案件扣5分;盜竊機動車輛案件等扣2分。總分10分。
五、加強對“__”等邪教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嚴防聚眾鬧事,赴并進京滋事。發現一人次扣10分。總分20分。
六、積極疏導、調解單位內部矛盾糾紛,不發生越級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發生一起越級上訪扣5分;發生一起聚眾鬧事扣10分。總分20分。
七、發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或重特大責任事故者,實行一票否決制。
八、弘揚正氣、懲惡揚善、見義勇為。凡受公司表彰者獎2分;受總廠、縣市表彰者獎3分;受地市表彰者獎5分;受省以上表彰者獎10分。抓獲犯罪嫌疑人視其情節給予獎勵。以上獎罰參照總廠有關標準。
晉鋁實業總公司 責任單位:
廠長(經理):
黨委書記: 黨支部書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為了進一步加深貫徹黨的xx大會議精神和集團公司工作會議精神,加快平安企業、和諧霍煤建設,確保我公司綜治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依照集團公司綜治委下達的綜治目標責任,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XX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
一、綜治目標
(一)、杜絕指標
1、杜絕重大政治案件和重大政治事件;
2、杜絕嚴重刑事犯罪案件;
3、杜絕造成嚴重影響的群體性治安案件;
4、杜絕惡性治安安全責任事故;
(二)、控制指標
1、控制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到重點要害部位不發案、“八類”刑事案件減少、“三類”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發案率(按礦區實有人口計)不超過萬分之八;
2、控制職工違法犯罪,做到職工違法犯罪率不超過千分之二;
3、控制群體性上訪,做到矛盾糾紛處置及時妥善,減少赴省進京上訪事件;
4、控制火災事故,做到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少發生一般火災事故。
(三)、管理指標
1、治安保障到位;2、管理控制到位;3、打防建教到位;4、基礎管理到位。
二、基層管理目標責任
(一)、組織基礎管理
1、單位治保、民調組織機構健全(不設治保、民調機構的科室、部門要有治安工作兼職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類規章制度、考核、臺帳記錄健全,執行到位;
2、每月召開一次治安工作會議,研究分析本單位的治安問題,有安排,有落實,有記錄;
3、單位重視,做到綜治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評比、同獎懲”。
(二)、治安管理
1、單位職工無打架斗毆,參與偷盜,侵吞私拿或利用工作、職務之便侵占企業財產的違法違紀行為;
2、單位職工無參與“黃、賭、毒”等社會丑惡行為;
3、單位職工無違反公司綜治、治安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
4、單位職工無破壞公共設施,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5、單位領導無強令職工冒險作業的行為;
6、單位職工無重復違法(違紀)犯罪行為;
7、單位不發生治安責任事故,責任區域不發生失竊、侵占、傷害案件,不發生“三類”可防性案件和“八類”刑事案件。
(三)、消防部位管理
1、消防重點部位制度健全,責任明確,執行到位;
2、消防器材、設施齊全有效,擺放合理,無損壞,轉借、丟失,保持完好,有專人管理,有防火巡查記錄;
3、電器設備符合防火安全用電要求,無違章用電,無私拉亂接現象,過流、漏電、接地“三大保護”可靠有效;
4、用火用電手續齊全,措施到位,責任明確,崗位人員達到“四懂四會”;
5、年度無重大火險隱患,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四)、五管要害管理
1、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崗位責任明確,各類臺帳,簿冊齊全,填寫規范;
2、人防、物防、技防實施齊全,設計安裝合理,避雷設施有專業檢測報告,有專人管理;
3、物資分類存放或擺放合理,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帳物相符;
4、隱患整改及時徹底,責任落實到人,無重復隱患,工作人員政審合格,認真負責,不違規上崗。
(五)、穩定工作
1、矛盾糾紛排查及時,調處到位,矛盾糾紛不上交;
2、職工無參與非法邪教和有害氣功組織,無非法邪教組織在本單位活動;
3、無因領導干部工作方式方法欠妥或違法亂紀引發矛盾糾紛,各類信息反饋及時,無漏報、瞞報;
4、各類宗教人員,“不放心人員”,“重點人口”,“兩勞釋放人員”情況明,底子清,幫教監管到位;
5、全年無越級上訪或群體性事件,無民轉刑案件。
(六)、法制宣傳教育
1、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把法制宣傳培訓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與安全培訓同步進行,有法制宣傳培訓計劃;
2、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法制宣傳培訓,出一期法制宣傳版報,要求有備課,有內容,有學習筆記;
3、積極配合公司綜治、法事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活動,按時完成交辦的工作。
三、考核獎懲
(一)、本責任書由公司綜治辦負責組織日常考核,按季度進行打分排隊,第一名給予單位責任人100元獎勵,最后一名給予單位責任人100元處罰;
(二)、根據季度考核結果,每半年進行一次半年考評,第一名對單位責任人獎勵200元,最后一名給予單位責任人處罰200元,并報請綜治領導組批準給予黃牌警告。
(三)、全總評第一名給予單位1000元,責任人500元獎勵,并推薦為集團公司綜治工作年度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最后一名給予單位500元處罰,責任人300元處罰,責令單位責任人寫出檢查,并報請公司綜治領導組批準,視情節給予黃牌警告或綜治一票否決。
(四)、考核結果有綜治辦負責在季度綜治工作會議上通報,并報送公司企管辦納入各單位經營考核,獎罰兌現。
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
經理: 書記: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
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安定穩定,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社區黨支部、居委會主要領導和具體責任人員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大目標和總要求,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思想。按照中發[__]14號、中辦發[__]25號文件要求和各級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的部署,強化綜治領導責任,深化“平安集美”建設,加大打擊防控力度,創新社會管理機制,狠抓工作措施落實,為新一輪跨越式發展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落實綜治責任,推進平安建設。要牢固樹立抓發展是政績,抓穩定也是政績的政績觀,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做到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穩定,把保一方平安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責任,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大平安建設宣傳力度,形成聲勢更大、氣勢更足,氛圍更濃的輿論宣傳氛圍,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對平安建設的知曉率、參與率,鞏固提高人民群眾對黨委政府抓社會治安的滿意度和對社會治安的滿意率。要以“平安社區”考評驗收辦法為標準,認真對照檢查找差距,從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事情抓起,從平安創建最關鍵的環節抓起,鞏固和提高創建成果。
二、積極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要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的大事來抓,認真貫徹市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關于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決定》,按照“同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辦理、限期處理”運作模式,不斷完善調解工作機制,形成多渠道、多種方法排查調處格局,努力實現“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主、處置得好”和矛盾糾紛調處率100%成功率95%以上的目標,確保不發生赴省進京上訪和影響重大的群體性事件。尤其對重點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矛盾糾紛和群體性事件,要積極座位,扎扎實實做好群眾工作,保證重點工程建設順利進行。要加強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工作,深化與“邪教”邪教組織和非法宗教組織的斗爭,繼續做好民間“保釣”人員的教育勸導工作,積極參與邊海防管理,確保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和影響轄區社會穩定的問題。
三、強化打擊防控,提高防范能力。要繼續堅持“嚴打”方針,始終保持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全力支持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毒品犯罪、網絡犯罪及“兩搶一盜”等侵財犯罪。要認真落實區、街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三年規劃,在鞏固現有的基礎上,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力度,擴大防控覆蓋面,消除防控盲區,努力形成全時空、立體式的治安防控網絡。鼓勵各社區通過整合松散型小區建立物業管理的方式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能力。要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整合資源,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積極性,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管理和使用更加規范有序,不斷提高社會治安防范整體效能。針對轄區部分路面犯罪猖獗,公共復雜場所多,旅游景點多的特點,科學合理布局治安巡防力量和治安執勤點,構建具有地方特色的防控網絡。
四、強化基層基礎,提高管理水平。要在加強社區黨的建設的同時,進一步抓好基層綜治組織、治保會、調解會、警務室、群防群治隊伍、外口管理站建設,規范有效運作,充分發揮他們在基層綜治創安工作中的作用。要通過集中授課、崗前培訓、業務交流等種.種途徑,加強對基層綜治骨干的教育培訓,進一步增強綜合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水平。進一步加強社會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把越來越多的“社會人”納入各種組織之中,把社會管理各項工作納入有人負責的嚴密管理之中。加強對流動人口、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閑散青少年、輟學生、流浪兒童、吸毒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的管理教育,真情關懷,真心愛護,切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要積極參與鐵路護路聯防工作,努力建設平安鐵道線,確保不發生路外死亡事故。要切實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半年和年終,各社區應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街道綜治委書面報告履行責任情況。年底,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組織檢查考評。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街道、社區各執一份。
黨工委書記: 辦事處主任:
社區黨支部書記: 社區居委會主任:
為了進一步加深貫徹黨的__大會議精神和集團公司工作會議精神,加快平安企業、和諧霍煤建設,確保我公司綜治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依照集團公司綜治委下達的綜治目標責任,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__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
一、綜治目標
(一)、杜絕指標
1、杜絕重大政治案件和重大政治事件;
2、杜絕嚴重刑事犯罪案件;
3、杜絕造成嚴重影響的群體性治安案件;
4、杜絕惡性治安安全責任事故;
(二)、控制指標
1、控制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到重點要害部位不發案、“八類”刑事案件減少、“三類”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發案率(按礦區實有人口計)不超過萬分之八;
2、控制職工違法犯罪,做到職工違法犯罪率不超過千分之二;
3、控制群體性上訪,做到矛盾糾紛處置及時妥善,減少赴省進京上訪事件;
4、控制火災事故,做到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少發生一般火災事故。
(三)、管理指標
1、治安保障到位;2、管理控制到位;3、打防建教到位;4、基礎管理到位。
二、基層管理目標責任
(一)、組織基礎管理
1、單位治保、民調組織機構健全(不設治保、民調機構的科室、部門要有治安工作兼職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類規章制度、考核、臺帳記錄健全,執行到位;
2、每月召開一次治安工作會議,研究分析本單位的治安問題,有安排,有落實,有記錄;
3、單位重視,做到綜治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評比、同獎懲”。
(二)、治安管理
1、單位職工無打架斗毆,參與偷盜,侵吞私拿或利用工作、職務之便侵占企業財產的違法違紀行為;
2、單位職工無參與“黃、賭、毒”等社會丑惡行為;
3、單位職工無違反公司綜治、治安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
4、單位職工無破壞公共設施,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5、單位領導無強令職工冒險作業的行為;
6、單位職工無重復違法(違紀)犯罪行為;
7、單位不發生治安責任事故,責任區域不發生失竊、侵占、傷害案件,不發生“三類”可防性案件和“八類”刑事案件。
(三)、消防部位管理
1、消防重點部位制度健全,責任明確,執行到位;
2、消防器材、設施齊全有效,擺放合理,無損壞,轉借、丟失,保持完好,有專人管理,有防火巡查記錄;
3、電器設備符合防火安全用電要求,無違章用電,無私拉亂接現象,過流、漏電、接地“三大保護”可靠有效;
4、用火用電手續齊全,措施到位,責任明確,崗位人員達到“四懂四會”;
5、年度無重大火險隱患,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四)、五管要害管理
1、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崗位責任明確,各類臺帳,簿冊齊全,填寫規范;
2、人防、物防、技防實施齊全,設計安裝合理,避雷設施有專業檢測報告,有專人管理;
3、物資分類存放或擺放合理,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帳物相符;
4、隱患整改及時徹底,責任落實到人,無重復隱患,工作人員政審合格,認真負責,不違規上崗。
(五)、穩定工作
1、矛盾糾紛排查及時,調處到位,矛盾糾紛不上交;
2、職工無參與非法邪教和有害氣功組織,無非法邪教組織在本單位活動;
3、無因領導干部工作方式方法欠妥或違法亂紀引發矛盾糾紛,各類信息反饋及時,無漏報、瞞報;
4、各類宗教人員,“不放心人員”,“重點人口”,“兩勞釋放人員”情況明,底子清,幫教監管到位;
5、全年無越級上訪或群體性事件,無民轉刑案件。
(六)、法制宣傳教育
1、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把法制宣傳培訓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與安全培訓同步進行,有法制宣傳培訓計劃;
2、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法制宣傳培訓,出一期法制宣傳版報,要求有備課,有內容,有學習筆記;
3、積極配合公司綜治、法事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活動,按時完成交辦的工作。
三、考核獎懲
(一)、本責任書由公司綜治辦負責組織日常考核,按季度進行打分排隊,第一名給予單位責任人100元獎勵,最后一名給予單位責任人100元處罰;
(二)、根據季度考核結果,每半年進行一次半年考評,第一名對單位責任人獎勵200元,最后一名給予單位責任人處罰200元,并報請綜治領導組批準給予黃牌警告。
(三)、全總評第一名給予單位1000元,責任人500元獎勵,并推薦為集團公司綜治工作年度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最后一名給予單位500元處罰,責任人300元處罰,責令單位責任人寫出檢查,并報請公司綜治領導組批準,視情節給予黃牌警告或綜治一票否決。
(四)、考核結果有綜治辦負責在季度綜治工作會議上通報,并報送公司企管辦納入各單位經營考核,獎罰兌現。
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
經理: 書記: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
根據集團公司及市、區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為把機場區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到實處,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內部及駐場單位的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確保機場航空運輸生產安全和區域的治安穩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基本原則:
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原則。
2、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全面落實機場區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負責制,確保各部門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對本部門發生的重大治安問題由部門領導負主要責任,綜合治理責任人負直接責任。
二、責任內容:
1、各部門、駐場單位要把內部安全防范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內部安全防范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各單位要由單位的一名主要負責人擔任綜合治理責任人,并配有綜合治理工作人員,落實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到個人,綜合責任書簽約面達100%。
2、公安分局要健全安全保衛組織,制定防范措施,發揮預先防范作用,結合單位實際,爭創“四無”單位,確保治安秩序好。
3、各部門或各單位區域內無黃、毒、賭“六害”活動等刑事、治安案件發生;對于本部門員工有吸毒、賭博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應采取“一幫一”的幫教措施,同時建立幫教檔案,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和人性教育,確保因幫教不力造成重大事件發生。
4、各駐場單位“防爆炸、防破壞、防事故、防火災”制度健全,措施落實,無治安災害事故發生,無職工干部違法犯罪。
5、單位內部調解作用好,一般民事糾紛治安問題調解率在95%以上,達到一般糾紛不出本單位。重大糾紛及時疏導制止。無群體性鬧事、械斗等影響機場安全事件的發生。
6、各駐場單位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不能讓職工在飛行控制區域從事各項影響飛行活動的作業,在機場有飛行生產任務時,任何人員不能進入機坪、聯絡道、跑道及橫穿跑道。
7、任何人不能在機場劃定禁止區域內放養各類動物及從事影響飛行安全的各項活動。
8、各部門要管理好本單位職工,不得損壞機場區域的各類航空安全設施及公物。
9、各部門要加強綜合治理信息收集、傳遞、上報工作,對于本部門發生案件事故及其他的治安問題要及時報告綜合治理辦公室;嚴禁瞞報、遲報、漏報,否則將嚴肅處理。
10、綜合治理未能達標,實行“一票否決”制,對各部門負責人不重視綜合治理工作,治安責任不落實,存在重大問題隱患的單位,經公司黨委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實行“一票否決”,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其部門和個人年度各類評選資格,并扣發責任人年度考核薪金的10%-100%;對發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部門及個人或三年內連續不達標的;還將建議公司黨委給予其行政降職、撤職或開除處分,對于駐場單位則取消其駐場資格。
三、本責任書實施辦法:
1、本責任書由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并組織實施。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年終組織考核驗收提出獎懲意見。
3、責任承包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____有限責任公司各部門或駐場單位:
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人綜合治理負責人:
簽字: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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