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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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營造學校教育教學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為使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市、縣關于安全工作有關規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應當對學生進行校園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存在隱患。
二、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教師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
三、家長應教育和管理學生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一般不準到校,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四、家長應及時了解學校作息時間,督促學生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上學或放學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五、學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上課,家長主動、及時告知班主任。
六、學生之間違紀造成的傷害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七、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師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八、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九、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家長應及時告知教師,教師不知道或難于知道而造成的傷害,教師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十一、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二、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出門,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三、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十四、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五、傳染病流行期間,嚴禁學生外出和與疫區人員接觸,并教給學生預防知識和飲食衛生常識性知識,并積極采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學生按照學校及老師的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意識。
十七、家長有責任適時適地給學生傳授安全防護和自救等常識性知識,以防萬一,否則家長應對發生的事故負責。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校期間一至六年級有效。
班 級: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老師簽名:
孟津縣白鶴鎮中心小學
二0__年九月六日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并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要經常與孩子溝通,了解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及時疏導、幫助。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假期內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名):學生(簽名):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布置電線。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煙。使用蚊香須擺放于安全處。
第二條 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三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條 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外出。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五條 晚上返回宿舍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墻、鐵門。
第六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斗毆、打群架。
第七條 購買電腦的同學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且須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
第八條 珍視飲食衛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衛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九條 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并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合以上條例特此成立以班長為組長,紀保委員為副組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各寢室長等為成員的班級安全領導小組及事故處理小組。班長負責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員具體負責某一時段的安全工作。如:體育委員負責體育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員負責班級的財產安全電器安全工作;紀保委員負責課前點名及課堂教學安全工作;學習委員負責網絡安全工作及匯總班級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寢室長負責各寢室的財產,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并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附: 級 班
責任人簽名——
班長 紀保委員
生活委員 學習委員
生活委員 體育委員
各寢室長
年 月 日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根據《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學校應結合校內的實際情況,對學生提出具體要求,使學生明確安全事故可能涉及的方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學校應經常對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進行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3、學校對在校生病及發生意外或者不按學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學生,及時通知家長。
二、家長方面
1、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并遵守國家各級政府制訂的法律法規。
2、 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5、放學和上學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放學后不回家,私自在學校、路上、街上、工程工地、河灘、荒山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教育子女離校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
6、有乘坐送子車的學生,應乘坐手續齊全的車輛,家長要與車主簽定安全責任狀。學生放學后到坐車期間的安全由車主負責,這一時段發生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在校外住宿學生家長要與房主簽訂安全責任狀,確保學生住宿安全。
監護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初級中學
年 月 日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形成學校、社會、家長交通安全教育一體化網絡管理,增強安全工作的責任感,明確學校、學生、學生家長、機動車駕駛員各方責任,徹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特簽定本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常規管理,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牢固樹立學校安全工作無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時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強大家的責任感,切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繼續加大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班會、專題講座、手抄報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
3、教育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雨、雪、霧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學生注意乘車安全,不在車內嬉戲打鬧、向外探頭伸臂等,聽從司機、乘務人員的管理,文明乘車,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
4、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核準學生乘車人數,對發現有問題應及時教育糾正并向有關部門舉報。
5、經常與學生家長、駕駛員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攜手教育學生。
二、學生與家長方:
1、家長是學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責任人。要經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時時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識,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等方面的教育工作,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超員車輛。
2、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乘車紀律,時時注意交通安全。自覺聽從家長、學校的教育,服從交管、乘務人員的管理。
3、步行文明,做到靠右邊行走,主動避讓來往車輛,不闖紅燈。
4、文明騎自行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嚴禁騎機動車輛。
5、文明乘車,做到排隊候車,有序上車,不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向車外拋撒物品。
6、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超員車輛。
三、機動車駕駛員方:
1、積極參加駕駛員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2、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3、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收車后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車輛存在故障時,不得接送學生。車輛按時進行年審。及時購買交強險。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五“不”,即不酒后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超載;不在大霧、雪天路滑時出車。
5、對接送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以上幾點,需各方面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保證學生的交通安全。
學校(蓋章):邵莊初級中學學生家長(簽章):__________
班主任(簽章):__________學生(簽字):__________
駕駛員(簽章):__________
201X年12月15日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幸福所在。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并擔負起法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
對于孩子的安全,學校、教師的責任時間為師生在校期間,責任空間為校園內,放學后是家長的責任時間勵志網http://wWw.qqZf.cN/。為了保障學生安全,做到家校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要教育孩子按時到校上課,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來左去右”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提倡家長親自接送,中低年級的孩子家長必須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如果家長因故不能親自接送,要與所委托的接送孩子的人員有書面安全責任書,做到責任明確,保證學生安全。
三、家長要明確孩子上放學的時間,做到按時接送。
早晨到校時間:7:40以后
中午放學時間:11:40,到校時間:12:50以后
下午放學時間:4:25
四、建立學生請假報告制度,如果孩子有事或因病不能按時上學,家長須親自及時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如果學生上學期間,家長因故須中途接孩子回家,家長要親自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并告知班主任老師是誰來接孩子。
五、為了保障家校的聯系通道,班主任老師已建立了本班的飛信群,請家長要保障手機信息的通暢,換手機號碼要及時通知老師。
為了您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學校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
班級:__________學生: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家長簽字:__________
勛望北校
201X-09-1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范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來規范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于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于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于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出門,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四方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畢業終止(有學校保存)。
學校校長(簽章):
班主任(簽章):
為了營造學校教育教學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為使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市、縣關于安全工作有關規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應當對學生進行校園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存在隱患。
二、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教師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及時通知家長。
三、家長應教育和管理學生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一般不準到校,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四、家長應及時了解學校作息時間,督促學生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上學或放學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五、學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上課,家長主動、及時告知班主任。
六、學生之間違紀造成的傷害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七、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師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八、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九、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家長應及時告知教師,教師不知道或難于知道而造成的傷害,教師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斗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游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十一、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二、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準許、簽條后方可出門,并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三、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十四、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五、傳染病流行期間,嚴禁學生外出和與疫區人員接觸,并教給學生預防知識和飲食衛生常識性知識,并積極采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學生按照學校及老師的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意識。
十七、家長有責任適時適地給學生傳授安全防護和自救等常識性知識,以防萬一,否則家長應對發生的事故負責。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校期間一至六年級有效。
班 級: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老師簽名:
孟津縣白鶴鎮中心小學
二0__年九月六日
尊敬的家長:
生命屬于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松愉快的學習和鍛煉;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
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范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范,并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照執行。
一、學生行為“五禁、五不準”
1、禁止起哄、打鬧、追逐、坐在陽臺、圍攔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
2、禁止私拉電線和充電、嚴禁使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棒大功率用電器,嚴禁在宿舍點蠟燭、放煙花等用火行為。或將貴重物品放置于無人管理的狀態;
3、禁止隨身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和在寢室、教室、其它場所以及野外森林地帶玩火、用火和野炊。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伙、酗酒、滋事、打架斗毆及涉黃、涉賭、涉毒、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絡游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著他人,下雨天、雷電天氣禁止學生打籃球,以免地滑摔傷和預防雷擊。
6、不準翻越圍墻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滿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走讀生放學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到河里、水塘游泳、抓魚等。住宿生有校車接送的下車后和家長未來接的同學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到河里、水塘游泳、抓魚等和不做其他有安全隱患的事。
9、不準在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自行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費)。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二、責任劃分: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為,發現違反“五禁、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發現不良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學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和叮囑學生務必遵守“五禁、五不準”。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范自身行為,嚴格遵守“五禁、五不準”。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附則
(一)若出現安全事故
(1)依照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責任書,由學生本人、班主任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后交學校保存。
(三)責任書有效時間為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2月放假時。
學生本人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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