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09
這是關于飯店退伙協議書,是優秀的協議書文章,供老師家長們參考學習。
甲方(出讓方):___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米蘭一粥”飯店(許瓊餐館)整體轉讓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座落在三臺縣城北壩鎮樟樹路的“米蘭一粥”飯店轉租給乙方;該飯店內相關設施所有權一并轉讓給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廚房設備、空調、電視等原飯店所有設施。
第二條:乙方支付甲方轉租款及相關設施轉讓款共計人民幣(大寫:)整。
第三條:乙方支付款項由“米蘭一粥”飯店負責人許術瓊收取,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當日向該負責人支付合同定金 (大寫 )整,合同剩余款項乙方必須于四日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米蘭一粥”飯店承租權的轉讓應取得原房屋出租方的同意后,該合同項下之承租權轉讓方為有效。
第五條:乙方在支付“米蘭一粥”飯店全部轉讓價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項下之權利。乙方在付清全部轉讓價款的當天,即正式取得“米蘭一粥”飯店承租權及相關設施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米蘭一粥”飯店整體轉讓后,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繼續履行原“米蘭一粥”飯店與房屋出租方簽訂的合同期內的全部合同或協議,如乙方確需變更“米蘭一粥”飯店與原房屋出租方簽訂的合同期內全部合同或協議,
可與原房屋出租方另行簽訂協議。
第六條:“米蘭一粥”飯店整體轉讓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乙方在獲得“米蘭一粥”飯店整體轉讓權益之后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乙方在獲得“米蘭一粥”飯店整體轉讓權益后,乙方在“米蘭一粥”飯店原址不得進行違法經營活動,應照章納稅,自負盈虧,承擔其民事責任。原“米蘭一粥” 飯店各項證件乙方可以繼續使用,也可乙方自己重新辦理各項證件,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約定將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10%的違約責任金;甲方未能及時將合同項下之權利移交給乙方,應向乙方支付轉讓總價款10%的違約責任金。
除上述違約責任明確規定外,出現本合同其它爭議和違約責任,將按照《合同法》規定執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雙方共同簽署正本一式貳份,每份文本的條款內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 月日年月日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 甲方因在外地經營其它生意,無法兼顧現網吧經營,根據合伙企業協議的有關規定,決定退伙。
二、 雖然登記在甲方名下,實際上是由甲、乙雙方共同合伙經營管理的。
三、 合伙經營的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號: 。茲經雙方合伙人協商同意甲方退出合伙,現登記在甲方名下的所有照證名字乙方在執行本協議后自行變更在乙方名下。
四、 甲方退出合伙的時間為本協議生效之日。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包括退伙前及退伙后,由于經營網吧的債務、責任等均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 本協議生效后,網吧由乙方繼續經營,網吧所有財產及債權歸乙方所有。
六、 本協議簽字時網吧所有的證照和印章已交由乙方持有。
七、 本協議自雙方簽名后生效。
八、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和甲乙雙方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的商鋪/商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權證號碼:_________。
二、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訂立合伙契約,共同合伙經營事業,現因( )方( ),現提出退伙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三、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按照合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 )方( )元,并額外支付( )方( )作為經濟補償,該筆款項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一次性付清。
四、( )方應繳清其在合伙期間內的一切稅費。
五、( )方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由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如由( )方產生的個人債務,合伙人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六、( )方退伙后,合伙事業某些事項需要( )方予以協助完成的,( )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七、甲乙雙方承諾對雙方合伙、退伙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成立,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意見:
見證方:(簽章)
甲方:
乙方:
丙方:
上述三方當事人于 年 月 日訂立書面合伙協議,共同經營玉田縣__廠,現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同意,甲方退出合伙,具體內容如下: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同意,以 年 月 日為甲方退伙之日,自甲方退伙之日起,飼料廠歸乙方、丙方所有,經營:甲方退伙后,飼料廠的債權債務(含退伙前)以及與經營有關的一切事項均歸乙方、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丙方分期退還甲方合伙時投入的全部資金共 萬元,具體退款日期如下:
第一期于 年 月 日退還甲方現金 元;
第二期于 年 月 日退還甲方現金 元;
第三期于 年 月 日退還甲方現金 元;
第四期于 年 月 日退還甲方現金 元;
第五期于 年 月 日退還甲方現金 元;
第六期于 年 月 日退還甲方現金 元。
三、如乙方、丙方不能按約定日期退還甲方投資款,甲方可視為其余退款全部到期,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并自訂立本協方之日起,按月利率 分要求乙方丙方給付利息。
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后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有經濟糾紛,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
乙方:
丙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甲方由于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元
第七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10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
第八條乙方違反服務規范、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
第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市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山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現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西嶺土地承包給乙方:至:
二、承包年限從 年 月 日起至二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及上交辦法:每項畝 元, 年共計: 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以種植、養殖為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經營權。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費,再無權收取乙方的任何稅、費,無權調整承包費。
3、甲方無權調整土地使用權。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鬧事,四至不清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權。
6、甲方協助乙方處理與村民發生的糾紛。
7、提供水電資源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經營權,流轉權(必須經甲方同意,但不能超過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護好土地資源,堅決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須遵守村規民約。
4、承包期內因國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費用甲方所,地面附著物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作為本事同的補充條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讓方) 乙方(承接方)
姓名:姓名:
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
合同協議如下:
甲方自愿將現于田家庵區龍湖南路海沃世貿商城4樓牛太郎燒烤城轉讓給乙方,飯店名字 田家庵區海沃牛太郎燒烤城 ,經雙方協商轉讓總價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
至轉讓即日起,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從年日開始接手,從接手即日起飯店所生發任何問題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從轉讓即日起甲方負責付清在乙方接手前的的所有費用(包括水、電、房費)。
今年房租到期乙方和房東協商費用,甲方不參與,未盡事宜,協商處理。
以上幾條,甲乙雙方如有違約,違約由責任方承擔,違約金為拾萬元整。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位于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的飯店設備轉讓及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飯店及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轉讓的飯店及出租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
3、該飯店及房屋有裝修及設施;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證明復印件僅供本次租憑使用。
第三條:租憑期限及用途
1、該房屋租憑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憑該房屋僅作為飯店使用;
3、租憑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4、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憑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重新簽訂租憑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先繳押金 元,乙方不租時退回;
2、甲方將飯店設備折價人民幣 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一次性支付飯店設備款 元給甲方。
3、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叁仟肆佰元整),房屋租金自下一年(20__年10月10日)起月租金漲7%即 元/月;
4、乙方每月10日前繳納本月房屋租金,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五條:租憑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憑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繳納。
2、乙方繳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繳納自行負擔的費用(水費、電費、衛生費、飯店經營所需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房屋;
3、對乙方的裝修及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4、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5、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憑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憑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4、租憑期滿,乙方要繼續租憑的,應當在租憑期滿1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出租權;
5、租憑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八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交付時租憑房屋本身是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5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飯店及房屋租憑期滿后,將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九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10%額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憑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值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的;
(3)改變本合同規定租憑用途或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的。
2、租憑期內,乙方逾期繳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2%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憑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本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租憑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房屋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憑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飯店房屋所有人為周浩,經營租憑人為 ,在租憑期間所有經營活動及后果由 負責,周浩不承擔任何因飯店經營而引起的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轉讓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將新湘川飯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尉犁縣孔雀北路西則銀華小區原新湘川飯店所有設施設備及飯店內物品轉讓給乙方,合同經簽訂后飯店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前飯店所承擔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20__年月擔。
三、甲乙雙方經協商轉讓費為 元(大寫: )其中包括房屋租賃費(即20__年月日至20__年6月9日)及飯店內所有設備設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期飯店租賃費用。
四、甲乙雙方約定在20__年月日辦理飯店的轉讓接交手續。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20__年 月 日預付轉讓費120000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待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后壹個工作日內將剩余款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違約金。
六、甲方需將工商經營執照、稅務登記證到有關部門注銷。將垃圾清運費、排污費、物業費、水電費等交費票據提供給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如有一方毀約賠償對方200000元(貳拾萬元整)經濟損失。
以上解決不成,甲乙雙方均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雙方簽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林民東職務
地址:
電話:傳真:
客戶:(“乙方”)
身份證號碼:住址:
電話(手機):鶩A_/E-mail:
鑒于乙方與甲方合作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的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并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合作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范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于200年月日以方式簽訂的《投資合作服務協議書》;
c)“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掛牌交易的中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服務種類:甲方獨立操做。
2.1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委托甲方在北京(資金小于五千萬)就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2.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3.利潤分配、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甲方確保乙方的年收益30%(記:投資一萬元還一萬三千元。如出現虧損全部又甲方承擔)。期滿后十日內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退還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屬于甲方所有。
4.責任及義務
4.1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服務和義務。
b)甲方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挪用資金。
d)甲方應對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于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潤。
b)對于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后,均不承擔乙方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5.保密約定
5.1甲方保證并承諾,對于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秘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乙方保證并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和操作。
7.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兩個交易日內,將資金足額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帳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資金。
7.3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和操作之內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由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拾貳個月至年月日止。
8.2本協議一式叁份,公證方,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林民東乙方:
簽署:簽署:
發包方:甲
承包方:乙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 村西(窯南) 畝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拾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為每年 元人民幣。交付方式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費,第二次在第三年 月 日交付 ,第三次在 。除此之外,乙方不負擔甲方其他任何費用。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本宗土地的周邊村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
第五條: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第六條: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第七條: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但甲方應返還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費。
第九條: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并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對完整。
第十條: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轉包第三方。
第十一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布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行完畢后,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附后。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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