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02
這是承包工程施工協議范本,是優(yōu)秀的協議書文章,供老師家長們參考學習。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簽訂安裝_________的項目協議。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甲方_________。
3.工程范圍:本協議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_________在甲方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1)甲方在本協議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2)甲方在_________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3)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4)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5)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6)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余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1%計算,即_________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guī)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后,應按雙方規(guī)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jiān)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jiān)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jiān)督并有權予以監(jiān)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xù)施工,按協議第10條規(guī)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保證工程質量良好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協議附件應視為本協議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圖樣;(2)估價單。
15.協議形式: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yǎng),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保養(yǎng)服務_________年,每_________(_________)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17.本協議按雙方所簽日期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托克遜三川建材有限公司熟料水泥生產線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托克遜縣能源重化工工業(yè)園區(qū)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guī)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fā)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jiān)人員。
4、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zhí)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5、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guī)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fā)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qū)域、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tài)。
8、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9、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yè)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0、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1、乙方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5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fā)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fā)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fā)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guī)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3、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qū)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 -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本協議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XX年 4月28日起至項目竣工之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
第十二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托克遜縣。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明確責任,保障雙方利益,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協議條款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本協議。
鑒于:
1.甲方委托乙方負責 工作。
2.乙方承諾按照甲方的要求,依據甲乙雙方確認的協議價格,在本協議規(guī)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的完成上述工作,圖紙范圍內如有錯項、漏項,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作為有經驗的承包商,在投標及簽訂本協議前已充分了解、研究并考慮到現行的有關規(guī)定和行業(yè)等現狀、 (總承包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全部施工圖紙、技術說明、承包范圍、工地周邊環(huán)境、交通道路、現場條件、包裝運輸及二次搬運、人員、材料、機械、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間及節(jié)假日施工、外地施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建筑垃圾自行清理、施工期間的氣候影響、甲方對工期和質量的要求、設計及工程變更、成品和半成品的保護、檢驗、調試、驗收、樣品、工程管理、工程保險、所有稅費的規(guī)定和繳納等因素。
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
1.4.本工程采用總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檢驗、包維護、包風險、包驗收合格、包質保期維修。
1.5.本工程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分包,乙方若擬對部分工程采取分包,須上報甲方,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實行分包對乙方負責,乙方對甲方負責的責任制。由乙方對全部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負完全責任。
2.工期及施工進度
2.1.本工程絕對日歷工期為 日,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以上日期如有變化,以監(jiān)理單位的進場通知或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2.以上工期已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除雙方約定的不可抗力外各種外部不利因素及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等。
3.協議價款
本協議為固定總價協議,協議總價為 元(大寫: )。
4.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5.附則
5.1.本協議采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5.2.本協議適用中國內地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
5.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甲乙雙方公章,且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約保函后生效。
5.4. 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執(zhí)叁份,乙方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主管領導: 主管領導:
經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fā)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fā)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 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墻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后做圍墻10米左右。
(4)、墻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并在墻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協議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 日,暫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后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 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干價,包含本協議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墻),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后付 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質保金一年滿后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協議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wěn)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協議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第十條:其它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由雙方在 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執(zhí)一份,上交 份。
發(fā)包單位(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 聯系電話: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協議編號:
工程名稱:
管理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條款
協議名稱:_
管理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環(huán)境管理控制措施》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 主要工程內容:__鉛礦職工住宅小區(qū)1組團 工程及臨時設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材料及物資上下車、施工機械的操作與維護等。
1.4 計劃開工日期: 2009 年 08 月 27 日
1.5 計劃竣工日期: 工程完工施工人員全部退場
2.施工單位(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施工安全責任地段(范圍):、整個施工工地;、各種施工物資及材料制作、堆放場地;、施工圍墻外的人行道;施工單位(乙方)保證在這一地段(范圍)內進行施工作業(yè),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
2.2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實行安全逐級負責制,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負責人 ,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項目現場安全負責人 ,常駐施工現場,負責現場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3結合本工程性質和特點,保證安全的安全防范內容為
現場施工人員、機械設備設施安全使用狀況、周邊車輛
及行人安全。
主要安全防范措施是 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建立安全
保障體系,設專職安全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zhí)行
安全措施,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施工現場搭設雙排腳手架、圍欄等進行施工隔離防護,材料進出堆放、垃圾清運,保護環(huán)境,四口五臨邊防護,工地消防保衛(wèi)等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4向管理單位(甲方)提供相關的施工計劃安排、方案、現場施工組織機構、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等資料,以利管理單位(甲方)掌握工程施工情況,全過程監(jiān)督施工安全。
2.5切實做好對 通訊、電氣、給排水 等設施設備的防護,如因施工防護不當造成 通訊電氣、給排水管網 等既有設備的損壞,須及時恢復到原設備狀態(tài);造成 通訊電氣、給排水管網 等既有設備的損壞,須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單位,配合設備管理單位進行修復,并承擔全部修復費用,由于施工防護不當損壞設備而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或造成事故,負全部責任。
2.6堅持文明施工,加強施工周邊環(huán)境,行人、車輛安全的防護及施工機具、材料的管理,如因施工管理、防護不力和機具、材料工程廢棄物放置、管理不當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或造成事故,負全部責任。
2.7加強對施工作業(yè)人員的人生安全保護和管理,如因管理不善,保護措施執(zhí)行不力造成人生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
2.8因工程施工,需拆除、遷移 通訊電氣、給排水管網 設備,按規(guī)定與設備管理單位辦理相關手續(xù)。
2.9主動接受管理單位對施工安全的監(jiān)督和檢查,并對檢查出現的安全問題按要求限期整改。
2.10其他責任和義務:1、乙方應積極配合管理方切實做
好自身安全防護措施及現場安全防護工作,避免責任事故發(fā)生。
2、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所造成的人員、設備、車輛等安全事故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3、乙方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后乙方負責人應及時組織安排進行救護處理,不得找借口推諉延誤,事故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2.11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嚴格遵守《云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施工期間工地上不得留宿與工程無關的人員。施工人員必須手續(xù)齊全,所雇傭的工人必須持有身份證和暫住證,并報一份完整的名單到甲方,再由甲方報轄區(qū)派出所備案,以便加強管理。
2.12施工方應做好施工現場的防火、防盜、防爆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工地上應按甲方規(guī)定懸掛、配置消防器材,嚴禁各類事故的發(fā)生,如發(fā)生上述事故,一切責任均由施工單位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13施工隊應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嚴禁閑雜人員和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由此引發(fā)的一切責任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3管理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3.1對本工程施工中涉及 人員、設備、車輛 安全的施工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
3.2因施工造成 通訊、電氣、給排水管網 設備損壞,應及時組織搶修,盡力減少損失和影響。
3.3積極、主動做好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配合工作,盡力為工程施工提供條件。
3.4管理方(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間有權對乙方施工中所造成的安全質量隱患及違章行為進行教育及處罰,視情節(jié)危害大小給予100元-5000元不等的罰款。
4.發(fā)生事故時須逐級上報,不得隱瞞。
5.協議生效與終止
5.1本協議雙方簽章并報項目部主管負責人批準或核備后生效,工程完工且有關費用清算完畢后即告失效。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7.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管理單位:甲方中鐵八局__鉛礦項目部
代表簽字:
項目部安質部經辦人: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乙方四川暢陽建筑工程限公司(柏繼學施工隊)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委托乙方承包養(yǎng)護(簡稱養(yǎng)護),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共_________委托乙方養(yǎng)護。
2.協議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協議期滿,雙方可續(xù)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xù)。
3.委托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yǎng)護工作要求
綠化養(yǎng)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松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
綠化養(yǎng)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yè)技術人員鑒定確認與季節(jié)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yǎng)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jiān)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在檢查時如發(fā)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當季應付費用。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協議標準養(yǎng)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協議范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說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yǎng)護方法。
D.統一著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yè)。
E.每逢重大節(jié)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yǎng)護記錄,建立綠化養(yǎng)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yǎng)護費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計算,綠化面積共_____平方米,綠化養(yǎng)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jié)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yǎng)護費按季度(每3個月)平均支付。協議簽訂時甲方應支付首期費用,以后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季度的養(yǎng)護費用。
B.養(yǎng)護區(qū)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布置節(jié)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后甲方應先預付60%用于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協議。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yǎng)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yè)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臺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 議 書:
發(fā)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執(zhí)行。
第一條 本協議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guī)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fā)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fā)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協議文件的優(yōu)先次序
構成本協議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協議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yōu)先次序來判斷:
3.1協議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fā)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協議項目的名稱、規(guī)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yè)特點填寫)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fā)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協議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guī)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協議生效后三天內,發(fā)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協議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fā)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發(fā)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fā)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fā)包人責任
9.1.1發(fā)包人按本協議第五條規(guī)定的內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fā)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guī)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協議第六條規(guī)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fā)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guī)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fā)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guī)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fā)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協議前發(fā)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fā)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fā)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協議履行期間,發(fā)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協議,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fā)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fā)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fā)包人必須按協議規(guī)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fā)包人應按本協議規(guī)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協議項目停緩建,發(fā)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fā)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協議規(guī)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fā)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fā)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fā)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guī)定和協議約定的技術規(guī)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協議第六條規(guī)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fā)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guī)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協議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fā)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
9.2.5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協議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協議,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fā)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guī)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協議規(guī)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fā)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fā)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協議項目外的項目。如發(fā)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協議發(fā)生爭議,發(fā)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協議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12.1發(fā)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協議。
12.2設計人為本協議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fā)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12.4發(fā)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fā)包人支付。
12.5發(fā)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協議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fā)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協議生效后,按規(guī)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后,本協議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發(fā)包人名稱:承包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 證 意 見:
(蓋章)(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簽訂安裝_________的項目協議。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甲方_________。
3.工程范圍:本協議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_________在甲方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1)甲方在本協議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2)甲方在_________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3)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4)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5)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6)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余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1%計算,即_________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guī)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后,應按雙方規(guī)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jiān)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jiān)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jiān)督并有權予以監(jiān)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xù)施工,按協議第10條規(guī)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保證工程質量良好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協議附件應視為本協議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圖樣;(2)估價單。
15.協議形式: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yǎng),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保養(yǎng)服務_________年,每_________(_________)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17.本協議按雙方所簽日期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協議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總述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協議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_________”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質勘察工作委托給乙方完成。
1.2“_________”工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與_________的交叉口處,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擬建_________棟各_________層住宅和_________樓裙房商場,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約_________平方米,商場約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車場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義務
2.1在地質勘察工作開展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設計單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和布孔附圖各一份。
2.2甲方應按本協議的有關規(guī)定付給乙方勘察費。
2.3甲方應維護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乙方義務
3.1乙方應按現行的國家、_________省和_________市的有關地質勘察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技術條例及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進行任務書內要求的地質勘察內容和質量的勘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含周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向甲方提供地質勘察中期資料_________份,于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提供符合上述質量和內容要求的地質勘察最終成果報告_________份。
3.2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報告后,本協議任務書要求范圍內必要的修改,補勘,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付給勘察費。
3.3乙方應配合甲方,設計院和施工單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礎工程設計和施工驗收工作。
3.4如遇地震、狂風或暴雨(其等級以氣象部門的定義為準)等不可抗力時,工期按其發(fā)生時間長短相應順延。
第四條勘察費及支付辦法
4.1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勘察費暫定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以國家物價局_________年《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修改本)的收費標準下浮_________%結算勘察費。
4.2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暫定勘察費的_________%作為定金,乙方將最終勘察成果報告提交給甲方并經設計單位認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暫定勘察費,其余勘察費用約_________個月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費。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5.2乙方的責任
(1)如果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文件而使設計、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繼續(xù)完善勘察外,并視甲方損失大小減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費。因勘察錯誤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時,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與受損部分勘察費相等的賠償金。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協議附件
6.1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_________份。
6.2同上單位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布孔圖_________份。
6.3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6.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guī)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礎施工結束后失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xù)。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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